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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德堡学派”看“自身意识”的当代诠释与诘难 (倪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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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当代自身意识理论的“海德堡学派”这个称号是由图根特哈特(E. Tugendhat)最先提出来的。在其《自身意识与自身规定——语言分析的诠释》一书的前言中,他特别指出,在自身意识理论的当代发展中,“这一萎缩了的传统的最先进立场是由海德堡的迪特·亨利希(D. Henrich)以及他的学生乌尔利希·珀塔斯特(U. Pothast)和康拉德·克拉默(K. Cramer)所代表。人们可以在自身意识理论中谈论一个‘海德堡学派’。”1


IP属地:上海1楼2015-09-23 08:43回复
    “海德堡学派”的工作最初是在六十年代中后期通过当时在海德堡大学哲学系任教的亨利希教授的一些文字而逐渐得到显露的,首先是1966年的“费希特的‘自我’”与次年发表的《费希特的原初明察》2。他的另一些代表性著述应当是发表于1970年的文章“现代哲学的基本结构”以及1975年为此文章所写的补充文字“论自身意识与自身保存”3,发表于同年的自身意识理论纲领:“自身意识:一个理论的批判性引论”4。


    IP属地:上海2楼2015-09-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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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期间发表的还有克拉默的长文“‘体验 ’”(1970年)以及珀塔斯特的博士论文《论自身关系的几个问题》(1971年)5。它们对亨利希在自身意识方面的基本思想进行了展开和补充。由于这两人都是亨利希的学生并且当时都在海德堡从事研究,因此,将这个形态的自身意识理论称作“海德堡学派”有其明见的合理性。当然,亨利希和珀塔斯特在此后不久便离开了海德堡,因而所谓“海德堡学派”,仅仅表明一个理论的提出地点。


      IP属地:上海3楼2015-09-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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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海德堡的确是一个特定思考方向的代名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统括在现代自身意识理论“海德堡学派”旗帜下的还远不只以上三人。可以指出的例如有毕业于海德堡大学、目前在图宾根大学任教的曼弗雷德·弗兰克教授,他也是一个处在这个传统之中并始终以自身意识理论为其主要研究方向的代表。他也是在我们此项研究中受到最多关注的学者之一6。另一位我们所依据的哲学家,更确切地说,现象学的哲学家,是于1973年在海德堡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因此而与海德堡学派建立起特殊思想联系的耿宁教授,他至今仍在瑞士伯尔尼大学哲学系以他自己的方式对自身意识问题进行不懈的探讨。最后还应提到的是为海德堡学派命名的分析哲学家图根特哈特教授,他自1966年起便执教于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并于1971至1973年期间担任系主任的职务;他显然也曾处在“海德堡学派”的氛围中并且熟悉这个氛围,尽管是从分析哲学的角度。7


        IP属地:上海4楼2015-09-2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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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面的阐述中我们将会表明,亨利希和海德堡学派的自身意识理论在德国三十多年的发展中为意识哲学的传统的维系和展开建立了诸多“无法忘却的”和 “恒久的”功绩8。它的努力表明,那种从意识哲学到语言哲学的范式转换的说法虽然在解释思维风格的大趋势方面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远不能穷尽当代哲学思考的丰富性。此外,当代的自身意识理论从一开始便经历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反驳和拒斥。我们的论述也将兼顾它与哈贝马斯、图根特哈特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思想家的分歧与争论。


          IP属地:上海5楼2015-09-2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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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身意识之反思模式的基本问题
            “海德堡学派”自身意识理论的一个重要工作首先表现在一个对自身意识特征研究的否定性结论中。如图根特哈特所言,“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力图指明,所有至此为止所做的阐明关于自己的知识的尝试都会导向佯谬。”9这个证明不仅表现在亨利希的主要著述中,而且也在克拉默和珀塔斯特的论文中得到细致的展开。


            IP属地:上海6楼2015-09-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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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有事先约定的分工一样,珀塔斯特在1968年完成的博士论文《论自身关系的几个问题》中所进行的历史部分讨论是从康德开始的。康德在解决“我思”问题上的困境以及此后的哲学家在此方向上的无效努力,构成“引论”以及“至此为止的解决尝试”一节的基本内容。康德之后的主要讨论对象是费希特、赫尔巴特,偶尔也涉及黑格尔和赖尔等人的思想。10总的说来,珀塔斯特的论述虽然含有历史的部分,但主要集中在对问题的系统分析上。


              IP属地:上海7楼2015-09-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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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克拉默在1970年完成的“‘体验’”长文中则以历史分析为主。他关注的是黑格尔的自身意识理论以及黑格尔之后的自身意识理论发展线索。克拉默的考察首先从胡塞尔(主要是《逻辑研究》时期的胡塞尔)的“体验”概念开始,然后回溯到对纳托尔普、布伦塔诺、狄尔泰等人的相关讨论上,最后是在黑格尔那里结束。他所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在新康德主义、现象学和解释学的哲学构想的范围内,对自身意识事态的说明似乎最终都可以被看作是如前所述的无法令人满意的理论境况,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说明。因此,看起来我们有理由离开这个范围,并且带着解释的和体系的意向转向其他的立场。”11这里所说的“其他的立场”,在克拉默看来就是指一种用黑格尔辩证法来解释后黑格尔“体验”概念的基本意图,或者也可以说,将“体验”概念回溯到黑格尔那里的基本意图。


                IP属地:上海8楼2015-09-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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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的自身意识理论尝试没有能够摆脱困境,这个看法也表现在亨利希本人“为自身意识辩护的两个理论”的论文中。他一开始便对哲学史上的整个自身意识问题发展做了一个大致的描画:“自身意识在自笛卡尔以来的哲学理论论证中所起的突出作用,曾使许多哲学家去考虑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能够理解,自身意识是可能的,或者,自身意识究竟何在。这个问题以后将这些哲学家中最重要的几位,如休谟和康德,置于无法解脱的尴尬境地。另一些人,如费希特、黑格尔和萨特,则认为,只有在那些决意走向佯谬的理论中,那个看起来简单而敞明的自身意识事实才能被领会。还有一些人,如詹姆士、罗素,以含糊的方式还有海德格尔,他们至少有时趋向于:怀疑自身意识的现实性,并将它当作一种错误的本体论的成见而加以取消。”12这样一些统括性的表述说明了“海德堡学派”的一个基本信念:自身意识理论在笛卡尔以后的三百年发展中走进了一条死胡同,而且这很可能就是哲学从意识论转向语义学或社会学的一个主要原因。


                  IP属地:上海9楼2015-09-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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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容易看出,由“海德堡学派”所做的这个概括性的历史陈述与近代以来在自身意识问题上各个思路的萌发和拓展并不完全相同。这也是哲学思想史解读的必然命运。下面在涉及哈贝马斯、图根特哈特以及弗兰克的哲学史理解时,我们还会一再地体会到这一点。
                    在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首先是:“海德堡学派”是否能够合理地解释以往自身意识理论失足的原因?也就是说,“海德堡学派”对以往自身意识理论的否定是否有充分的根据?


                    IP属地:上海10楼2015-09-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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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最概括的方式可以说,“海德堡学派”的工作指明:自笛卡尔以降,对自身意识的理解和解释大都局限于从反思和自身认识的模式出发进行的,即把自身意识看作是一种关于自己的对象知识。这个模式在理论上遭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正是它才导致自身意识理论在当代的困境。例如,珀塔斯特认为这个理论困境在康德对“我思”的理解和诠释中便已出现,它表现为一种围绕自我表象而形成的“永远的循环”13。而克拉默则指出,一直到狄尔泰(以及胡塞尔)对“体验”结构的规定之中,这个循环都还仍然在起着作用。14


                      IP属地:上海11楼2015-09-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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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所说的循环究竟是一个基本的循环连同它各种形式的细化和变异,还是几个不同性质的循环?对此问题我们姑且置而不论。重要的是,“海德堡学派” 力图证明:所有从外部角度对“自身意识”现象所做的说明,最终都会以理论的困境而告结束。因此,不论是以行为的术语,还是以观察的术语来说明我们的对心智状态的直接认识,都是显然不可能的。其所以不可能,最根本的原因按弗兰克的分析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原因是,无论是从行为观察出发,还是从内省观察出发对自身所做的“归化”(Zuschreiben),都是间接的。而第二个原因,同时也是首要的原因则在于,所有以观察为基础的认同都在运用某些标准,而从“我”的角度所做的“自身归化”则是无标准的、无认同的。15


                        IP属地:上海12楼2015-09-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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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德堡学派”所主张的“自身意识”或弗兰克所说的“自身归化”,是一种不能用传统认识论范畴来解释的活动。它既不可能是一种认同的情况,因为所有认同都是把已分离的东西设定为一体,而在自身(Selbst)之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分离:自身并不将自己一分为二,并以一个部分作为另一个部分的对象;同样,自身意识也不可能是知识,因为知识不仅是论题性的,而且也只能间接地与它的对象发生关系,即借助于一个对此对象类型而言共同的特征而与对象发生关系。而自身意识却是直接的。而且,由于它不涉及知识、判断与陈述,因此在自身意识这里谈不上真和假的问题,谈不上差误性(Fallibilit?t)。弗兰克说,“心智状态的自身归化所创造的是一种不出错的确然性(infallible Gewi?heit)”16。而这个目前已被英美心智哲学所认可的明察应当归功于亨利希和他的“海德堡学派”。这个明察用一句话来说意味着:“自身意识” 中的“自身”并不必定是指一个认识的对象、一个个体意义上的自我或主体。
                          但我们这里已经涉及到“海德堡学派”的肯定性论题了,而这应当是下一节的论述内容。


                          IP属地:上海14楼2015-09-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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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身意识与自身保存
                            “海德堡学派”的基本贡献并不仅仅在于否定性的方面,并不只是指出某个理论的结局会导致佯谬,而且还在于、并且主要在于它所提出的与自身意识问题相关的肯定性主张。这个主张的一个主要方面就在于:在自身意识问题的讨论中引入了“自身保存”的范畴。我们在这一节的开始可以预先交待一个通过本节的论述才能得得到具体展示的事实:“海德堡学派”所从事的一个核心工作在于,在自身意识的问题视域中重新发掘和弘扬“自身保存”范畴。因此,它所倡导的自身意识理论是与自身保存范畴结合在一起的。


                            IP属地:上海15楼2015-09-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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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利希本人对“自身保存”理论的诉诸在很大程度上受斯多亚学派伦理学观点的启示。他在1970年的“现代哲学的基本结构”报告中表露出一个看法,即认为霍布士是“第一个现代社会的理论家”,因为在亨利希看来,霍布士第一个用“自身保存”的原则来解释现代(近代)社会。此后,亨利希在1973年的“自身保存和历史性”文章中还对这个看法做了进一步的展开。他在这两篇文字中都把“自身保存”的原则追溯到斯多亚主义那里。17


                              IP属地:上海16楼2015-09-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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