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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区楼前的未名湖,浓重的绿荫丝毫未褪。微风中,白杨树欢快地拍打着油亮的叶片,合欢树摇曳着孔雀羽毛般的枝条,垂柳摆动着轻柔的长裙,几乎撩拨到了澄澈的湖面。明城的秋天,已经无孔不入。
吴子薏的婚事,就这么成了定局。――我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准确点说,在全家人反对无效只好对她表示祝福的时候,她才宣布她和“土木工程”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她这次回家只不过是来办签证需要的手续而已。大家恍然大悟,更加无话可说,只好团结一致地帮她准备所有申请签证的文件,以及行装。
其实也不能算是全家人,这里不包括她的父母。
初秋的时节,是心脏病的高发期。于是我感觉科室的门槛随时都有被磨平的嫌疑,医院热闹的像是大促销时的超市,我们这一众‘白衣天使’,日日也是累得猪狗不如。
傍晚六点,我脱掉白大褂把它放进柜子里。在我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五个小时之后,我的身体和大脑都在卑微的要求一个热水澡和一场睡眠。
我拖着疲累的步伐勉强沿着湖边那条小路朝停车场晃荡,有一瞬间我觉得我只要闭起眼睛就能像一马那样安详入梦。
“吴亦凡。”
我纤细的神经重重地跳了一下。
我扭头,果不其然在未名湖夕阳斜照的树影下,看见一个略显消瘦的身影,正抱着溪坐在草地上。
住院两个月,鹿晗是至今为止最让我头疼的患者,从不积极配合治疗,不像别的病人那样对医生百般依赖,不说依赖,反而每次看见我都跟看见索命鬼一样不耐烦,对我的关心不是冷漠的无视就是想方设法来噎我,好像我才是要他命的人而不是他的病。时间长了我也就懒得去理他,虽说医生就应该尽心尽力去关爱每一位患者,但我也不是天生就是这种爱倒贴的软骨头。
真正和他熟识是在两个星期以前。
那天难得休息,我开车去小颜学校旁边的南墙给臻臻买那种豆沙夹心的糖葫芦。南墙本是条废弃的胡同,却不知哪一天开始聚集起许多民间的老手艺人,他们用着自己背了半辈子的铁桶铜锅,烹调出一样样“遗世独立”的美食,于是南墙成了明城孩子的天堂,大大小小的店铺卖的全是他们钟爱的吃食,糖人、糖葫芦、糖炒栗子、藔花糕、炸糕饼……都是他们的宠儿。
我把车停在路边,正等着店铺用玉米纸包糖葫芦,依稀听见隔壁巷子有声音,我想了想,还是走过去。
果然,那时天已经快黑了,我走在前面。小巷尽头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被抵在墙上。还有一个看上去高大一些的那个背对着我,他们在打架,我很快认出那个被按在墙上的男孩就是鹿晗,他显然应付那个傻大个有点儿困难,那个人动作又快又狠,但鹿晗也不是省油的灯,那个人身上也多处挂彩。我冲上去,先把傻大个从鹿晗身上扯开,然后平静的给了他一拳。
他好像被突然多出来的人吓到了。
他一边后退一遍伸出一根手指无声指了指鹿晗,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身后的鹿晗突然颓唐地从墙上滑下,慢慢跪在地上。
我蹲在他身边,沉着脸说:“你是不是不要命了?”
“谢了。”他的声音和语调同平常一样,似乎刚才发生的一切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影响。
“我立马送你回医院。”
“不行。”鹿晗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从地上捡起背包。他说:“你先送我去个地方,我就跟你回去。”
我看着他肮脏的脸:“你现在这样,怎么见人?”
最终还是我妥协,把他带到我的车上,用矿泉水简单清洗了一下伤口。
没想到鹿晗说的地方竟然是去暖江边的小船上吃鳝鱼粉。“不行,你不能吃……”
“闭嘴,你烦不烦。”
我被噎了一下,觉得我们的关系怎么样也还没熟到这种可以像哥们儿一样一起出来吃饭的份儿上,更到不了可以管住他的嘴的地步,于是只得泄气,转头告诉服务员他的那份多放青菜少放辣。
等菜的时候他突然又起身,不一会儿带了两罐冰镇汽水,随手扔给我一罐。
“这个绝对不行!你不要忘了你现在还在生病。”
“你差不多行了,演给谁看?”鹿晗冲我挑衅地笑笑,一把拉开拉环,我去抢,被他灵巧地躲过了,仰头喝了一大口。
我闪过一丝挫败,颓然坐下:“那你暖暖再喝。”
那天我们两个人埋头“呼啦呼啦”地在江风里吃出了满身汗。说了比平常多很多的话。
他意外的到快吃完的时候才准备再喝汽水,我拦住他:“你喝这罐,我没动。”我把手边的递给他,刚刚我一直用手握着,现在应该不是那么冰了。
鹿晗看看我,笑了,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袋:“吃吧,当赔礼,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我拆开,是南墙的炒红果。
我捏了一颗放在嘴里,“你刚刚就去买这个?”
鹿晗点点头。
“那,那个人怎么会……”我斟酌着用词。
“我甩了他,总要挨顿打。”鹿晗无所谓地说。
我明白过来意思以后惊诧地抬头,果然看见他一脸成功捉弄我的表情,“开玩笑,我欠他钱。”
我垂下眼睛,总觉得对面坐着的人,是个迷,我摸不透他,因为我们注定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
一时无话。
起风了,我站起身:“鹿晗,回医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