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于1997年写成题为《以学定教——凸显主体的教学思想》的文章,发表在《广西教育》上。开篇就明确提出:“以学定教:以学生的身心发展素质为基础,以科学的学习规律为依据,以科学的学习方法为纲要,以发展思维、提高学习能力为主线,以素质充分发展为目标,以高效的学习思路为设计蓝图,遵循相应的教学原则,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学习活动中,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获得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形成较强的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思维品质,身心素质和谐发展。”
这是“以学定教”的比较全面的定义。文中还提出“以学定教”的四大教学原则:学路优先原则,学法优先原则,能力优先原则,思维主线原则。相对于教师的“教路”和课文的“文路”,新的课堂教学主张把学生的学习路径放在优先位置予以保障;相对于教师的“教法”,新的课堂教学主张优先保证学生学习方法的形成和发展;相对于教学目标中的“知识”,新的课堂教学主张以学生能力发展为先,引领知识学习、技能发展和情感体验;同时也主张教学过程以学生的思维方案为主线,发展学生智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