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请有宣传需要的吧亲先仔细阅读有关外交发帖公告。
从2010年4月1日起,有关个人贴吧及其他宣传请在外交宣传集中贴内进行,尽量请勿单独开贴。
对于单独开的外交宣传贴我们将从贴吧规模、发帖内容、发文人数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如主题数超过50即一页、发文人数不少于10个等)的贴吧宣传贴予以保留,并酌情予以加精,其他贴吧宣传视同个人贴吧,如下进行处理。
对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单开的个人相关的宣传贴,会在楼里进行通知,三天内进行删除,楼主可以自己将内容移至外交宣传集中贴,或由吧主代为转移备份,请大家注意!
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2010年4月1日前单开的外交贴将在通知后予以保留不作处理,但也请大家在本贴内进行登记。
感谢大家的配合!
〓〓〓〓〓〓〓〓〓〓〓〓〓〓此公告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