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开皇十年,公元590年,进言朝堂非杀人之所,隋文帝于殿中撤杖,后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隋文帝宠高颎过甚,殿中无仗以马鞭笞杀。
二月——四月,隋文帝幸并州,派其留守京都。
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阳王。【二月庚申,幸并州。夏四月辛酉,至自并州】。
开皇十年,高祖幸并州,宴秦孝王及王子相。帝为四言诗曰:“红颜讵几,玉貌须臾。一朝花落,白发难除。明年后岁,谁有谁无。”明年而子相卒,十八年而秦孝王薨。
十年,【尚书左仆射高颎】、治书侍御史柳彧等谏,以为朝堂非杀人之所,殿庭非决罚之地。帝不纳。【颎】等乃尽诣朝堂请罪,曰:“陛下子育群生,务在去弊,而百姓无知,犯者不息,致陛下决罚过严。皆臣等不能有所裨益,请自退屏,以避贤路。”帝于是顾谓领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问其状,元举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棰楚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故多致死。”帝不怿,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罚,各付所由。后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帝宠【高颎】过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内无杖,遂以马鞭笞杀之。自是殿内复置杖。未几怒甚,又于殿庭杀人,兵部侍朗冯基固谏,帝不从,竟于殿庭行决。帝亦寻悔,宣慰冯基,而怒群僚之不谏者。
是后右卫将军庞晃及将军卢贲等,前后短颎于上。上怒之,皆被疏黜。因谓颎曰:“独孤公犹镜也,每被磨莹,皎然益明。”未几,尚书都事姜晔、楚州行参军李君才并奏称水旱不调,罪由【高颎】,请废黜之。二人俱得罪而去,亲礼逾密。上幸并州,留颎居守。及上还京,赐缣五千匹,复赐行宫一所,以为庄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