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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意识和逻辑的关系(逻辑不是思维的规律而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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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讨论逻辑?逻辑为什么重要?
  要分析逻辑的重要性,首先需要理解意识、思维和逻辑的关系。
  意识、思维和逻辑不能混为一谈,要区别其关系,理顺其关系。
  人的意识可以是天马行空,无所顾忌的,但为了人与环境包括社会环境的关系而需要表达出来,就必须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惯例,从无约束的意识变成有规则、有序的思维,再表达出来,就成了逻辑和道理。
  逻辑,或者叫道理,对应于人的思维的奥秘。
  思维的方式方法及惯例,或者说所谓正常思维需要的集体智慧的统一认识前提,是以逻辑和道理来概括总结得到的概念,也只能以逻辑和道理来表达。所以我们说逻辑和道理其实是一种说法,用于解释一种思维的过程和结果。
  这种思维需要遵循的规则和秩序,是集体共识,本身就是智慧的一部分。而这部分智慧,广泛存在于几乎所有正常的人类个体,依靠父母亲人等他人的从小的言传身教掌握,是人类最基础智慧,也是正常的人类个体最先掌握的智慧。
  精神障碍者是无法做到从意识变成思维,再变成逻辑和道理的,或者只能部分做到。
  大多数人因为学识或者教育的不足,虽然不缺乏意识变成思维的能力,但却缺乏对思维的共识规则和秩序的明确认识,所以无法掌握思维的表达,表现为在与人交流的时候,缺乏逻辑和讲不清道理。
  离开人类社会长期孤身生存的人,基本上都会因为对这种规则和秩序的坚持,而逐渐丧失与人正常交流的能力。这种现象也证明,思维和逻辑具有社会性,与纯个体的意识完全不同。
  所以,任何人如果需要掌握表达思维的能力,必须首先掌握逻辑,懂得如何讲清楚道理。
  但是,并不是说知道掌握逻辑,学过逻辑学,就能对任何人都讲清楚道理,都可以交流和取得应和。懂得逻辑的结构,知道逻辑是怎么一回事,还不够。因为不同的人,从不同的思维角度和立场,会有不同的逻辑和遵循的道理。而且思维需要的规则和秩序也不是唯一的,而是有多种的。
  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经常在人与人交流的时候,因为交流障碍并着急的时候被人想起和提起。除了没有文化和知识的大兵缺乏正常逻辑和道理表达能力之外,也在于秀才和大兵,各自所得到的逻辑和道理,来自不同的角度和立场。
  这些思维所遵循的规则和秩序,并不是思维本身具有的本质特征,没有所谓的规律性,仅仅是人类一定社会和集体的共识规定,因为思维是意识性活动,无法唯物。唯心范畴是不存在规律性的,因为意识无界,而只能被人类集体设定,成为共识规则和秩序。
  很多人都是以为思维有规律,而迷信某些他人得到的逻辑和道理,满足于别人得到的理论作为知识来掌握,以为只要掌握了知识就万能,走入思维僵化的大坑。一定要认识到,任何知识都是他人的逻辑和理论,是否是真知和真理,需要自我验证和确定。虽然学习知识非常重要,但一定不要迷信已有的知识,才有条件求得新的真知和智慧。
  思维只有规则,对思维的规则同样需要学习掌握,但仅仅限于掌握这些规则。而逻辑和道理则因为同样多样可变,也不能迷信和盲从。独立思考的前提,就是掌握思维的规则,从不同角度去认识存在,并依靠逻辑,找到道理,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和理论。
  如果每个人能正确理解意识、思维和逻辑的关系,就能掌握正确的思维的方法,一样能总结出属于自己的智慧,并能表达出来,以造福人类社会。
  逻辑为什么重要?因为与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紧密相关。逻辑包含着正确的思维的规则和秩序,所以,如果你要与人交流,与环境交互,一定回避不了掌握逻辑。
逻辑就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规则,包括概念的界定、判断的方法和推理的方法。其中主要规则在于推理的规则:
演绎(Deductive reasoning)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和推理:1.三段法2.假言推理3.肯定式4.否定式5.选言推理6.肯定否定式7.否定肯定式。
归纳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结论的推理:1.完全归纳法2.不完全归纳法3.简单枚举法4.科学归纳法5.挈合法(求同法)6.差异法(求异法)7.共变法8.剩余法。
掌握这些规则,思维将不存在任何问题。


IP属地:四川1楼2014-12-23 20:58回复
    逻辑、道理和交流
      掌握了逻辑和道理,并不意味着就等于善于交流。
      有人将会表达的人,表达广受欢迎的人,当成是有智慧。其实这样的人应该称为聪明灵活,会迎合社会关系的需要,真正的智慧是首先掌握正确的思维的方法,进而得到前人没有得到的推理和结论,然后才是会表达。能想得到,却说不出,正是逻辑和道理的确定上,有局限和问题。但什么样的逻辑和道理能迎合大众,迎合时代,也就是迎合正在面临的社会环境,是另一种本事和能力,也就是交流的能力。
      良好的交流,还需要掌握某些大众都习惯的逻辑表达和道理表达的方式,熟练掌握某种逻辑和道理。并不是掌握一种逻辑和道理就包打天下,还得看这种逻辑和道理,或者说这种逻辑和道理对应得规则和秩序,是否是更多人都习惯的那种,或者所交流的人习惯的那种。
      有时候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思维很跳跃,实际上是说其逻辑和道理依据的规则和秩序,经常发生改变。比如前面刚刚肯定式归纳判断,紧接着就来演绎或者否定式引申。每一种逻辑和道理都仅仅是浅尝即止,更换得太快,让所交流的人无法跟上其节奏。这就是思维太跳跃。
      再比如,对具有一定学识的学院派的交流对象,我们会用很多书面习惯的思维和逻辑的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和秩序就不是普通大众能接受和习惯的,所以,如果面对普通大众,就会和者寥寥。


    IP属地:四川2楼2014-12-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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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律不等于规律性
      所谓规律性,本来含义应该是具有一定规律的认识和意识,或者叫类规律的认识和意识,是一个模糊的有关规律的概念。有一定的规律的,意味着有部分规律,但却不是完整和全面的对应存在的真理性规律。
      这实际上涉及到有关何为规律的概念的定义的问题。
      之所以要区分规律、规律性和规则、法则的概念区别,就是为了区分真正对应真理性的规律,与具有一定规律性的规则和法则的判断和推理得到的逻辑区别。
      也是为了澄清我们有关思维和逻辑的一些本质模糊。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人类对思维和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也就是有关思维和意识的逻辑有着普遍存在,且明显含混的表现,我们才有必要区分这些概念区别,逻辑推理区别。比如,唯心论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将规律、规律性的规则和法则不分,而误以为思维有规律,意识能决定存在的。


      IP属地:四川4楼2015-01-1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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