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从何时开始已成为骗子的温床?
去年用父亲的手机开了一个店铺,由于老人家不懂操作,所以导致大半年时间未上线。自然也就未处理任何订单。今天偶然间登录发现有8笔交易由于未及时发货发生了全额退款。随后又发现店铺缴纳的1000保证金已被淘宝扣掉了492,一共5笔。期间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补缴页面一行比较醒目的提示是“请于2020年8月7日前补缴。超过5天不补缴,店铺屏蔽”,也就意味着按理2020年8月10日之后我的店铺就应该会因为未及时补缴保证金而被屏蔽了!那么为什么8月10日之后还会出现纠纷及投诉及扣保证金呢?
然后仔细看那几笔发生退款交易的订单发现这些订单基本都是1000元左右的货物(为了最大限度的取得淘宝网规定的10%违约金,每单最多100元),且订单中留的电话为空号。查看旺旺留言基本都是类似“发货之前麻烦和我说一声”这种试探性言论,然后在我没有任何回复之后就申请退款并以超时发货为由投诉获利!所以淘宝客服在没有核对买家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自动扣除我的保证金赔付给买家,自动完结投诉。这种涉及到卖家资金扣除问题的行为难道卖家就没有任何知情权?还是淘宝认为卖家已缴纳的保证金就不属于卖家的个人资产了所以淘宝可以随意支配?
这么明显的恶意下单投诉行为,淘宝为什么发现不了?纵容犯罪?我也可效仿祸害别商家吗?这么异常的操作,目的性已经很明确:买家不是真正购物而是恶意投诉理赔为目的。 违约金制度的设定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淘宝不区分真实交易和虚假交易,这种违背规则的投诉,本不应该成立。 既未审核投诉真实性,也未通知到商家参与投诉举证过程,在甲乙两方缺失一方举证的情况下,单方面完成处罚扣款。该违约金支付方式存在严重的漏洞。 在查实恶意买家作假后,淘宝应及时向买家索回其单方从网店账户所扣的违约金,如造成网店业主损失的,淘宝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作为淘宝买(卖)家十几年的老用户真心第一次知道淘宝还可以这样玩!网页链接 #淘宝恶意下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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