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描述应清楚、有根据地写明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势,即应用本发明创造所能产生的积极效果——产量、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控、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控制等。可以用对发明创造的结构特点或作用关系进行分析、理论说明、实验数据证明等描述,最好通过与现有技术的比较得出,但不得断言其有益效果。
1. 对机械领域,可结合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
2. 对化学领域,可借助实验数据进行说明,应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3. 对药品领域,要以动物实验或临床实验报告作为举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