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两地区的30多所大学有交换生项目的合作。这种合作以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合作双方派遣的学生数额在一定时期或在交换生协议有效期内保持平衡。双方学生不以取得学位为目的,进修时间为一年或一学期。交换生可在对方大学选择本专业、相关专业或感兴趣的专业进修,返校后,学校根据交换生的选课、成绩等,对其进修的课程予以评估并进行部分学分转换。
通常情况下,合作双方院校为交换生互免学费,此外,部分外方大学为我校学生提供各类形式不同的优惠措施或数额不等的经费支持,以保障我校派遣的交换生在外方大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我校以交换生身份前往合作院校进修的学生,需要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额的“交流基金”。
(岩崎元地08年曾经在北京师范大学留学,大概就是通过交换生形式的吧,这种交换生每年在天理大学只有一至三个名额,哈哈,岩崎想必是很优秀的.)
通常情况下,合作双方院校为交换生互免学费,此外,部分外方大学为我校学生提供各类形式不同的优惠措施或数额不等的经费支持,以保障我校派遣的交换生在外方大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我校以交换生身份前往合作院校进修的学生,需要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额的“交流基金”。
(岩崎元地08年曾经在北京师范大学留学,大概就是通过交换生形式的吧,这种交换生每年在天理大学只有一至三个名额,哈哈,岩崎想必是很优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