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天我醒来,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不是周遭的事物,是我内部发生的,我不想用神秘主义者的话来恐吓别人,但是那种细小不容忽视的差别确实存在。
这种事情常有发生,我曾听说有人已过中年,一次夜宿后醒来,脸上长满了疙瘩,只因人生前三十年从未发现的食物过敏源。
这天是这样进行的。
我保持着晨跑的习惯,争取和更多的新邻居认识。
“你好呀,我叫潘西帕金森,新搬来的,你们家的百子莲真美丽,有什么诀窍可以教教我吗。”
到了九点钟,我的编辑阿芒缇娜女士会打电话给我。
“已经写完了,我发到你邮箱了......打不开吗?那我马上重新发你一份。”
中午的时候,我通常会在附近的披萨店解决吃饭问题,我不太会做饭,很久以前家里的仆人会做好一日三餐,后来上了大学离了家,我便总是——
——等下,我好像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我记不清了,我那时候都是怎么解决就餐的,也在披萨店或者随便什么快餐吗?我是自己一个人还是和别的什么人在一起?直到吃完午餐我都没想起来。
我通常在下午开始工作,新的稿子已经交给了编辑,但为了这本书所做的功课也足够我写出下一本书,我在犹豫是不是该偷这个懒。
我是一个作家,这是好听点的说法,但事实上我写的内容并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我会写点自我管理类的书,教其他人如何维持社会关系,成为自律的人。当我开始做这一行当时,才发现医学博士头衔的重量,它让读者相信你是一个足够可靠优秀的成功人士。我所从事的职业,听起来倒像是那么回事,但实际上只是混口饭吃罢了。我需要钱,尤其是两年前我和克洛艾彻底断绝了母女关系,在五岁那年父亲离开后,我想这一点并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我甚至会惊讶于我和她在同一屋檐下互相折磨了那么久才做出这一决定。
我从来没像现在过得这么拮据过,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多坏处。
写完新的内容后,我习惯整理草稿,看看有什么被我漏掉。你永远不知道缪斯什么时候会驾到,对吧。
地下室装上了白炽灯后,看起来倒有了些书房的样子,虽然原属于书架的位置被一个个简装箱替代,上面积了一层灰,我用指腹擦过,一道锋利的割痕让我倒吸一口气。细小的血珠从食指上冒出来,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把罪魁祸首摔到了地上。
《不可儿戏》,它看起来确实是我会喜欢的那一类。这本书有些旧了,我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二手书,扉页上不是我的名字,只有两个字母。
D.M。
两个字母相连,随意的笔迹似乎表示这只是主人不经意的标记。但我的身体开始感到一阵不适,像咽下肚的棉花糖重新在胃部复原膨胀,丝绒质感的甜食危险,肿胀的怪异触觉演变成不安。
D。M。
我又看了一遍,似乎刚才割到的不只是我的手指,因为心脏都在跟着疼起来。我妈妈是新教徒,这使我的性格里总是容易笃定那些神秘事件的发生,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时刻。但它不会持续太久,我有经验。
夏季的天黑得很晚,我在晚饭后换了身连衣裙出门散步,晚风和我的路径在一个方向,我像是被风越吹越远。橡木街有三百年的历史,十字路似乎还留着马车的轱辘痕迹,人行道与街边红砖小道贴合,墙壁上年轻人涂鸦的油漆还散发着未干的气味。他们在墙上用夸张的手法涂涂画画,很明显他们总是要留下一丝线索,以防无人知晓墙上杰作是出自何人之手。这点把戏不会逃出我的眼睛,因为我也曾这么年轻。
90年代我们会在墙上直接大胆地辱骂撒切尔,用红色的板刷,故意拼错的字母就顺着油漆流到墙角。我曾发誓一旦我成年,一定会把票投给保守党。在辱骂墙诞生的第二天,会有人挨家挨户来警告,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也是乐趣的一部分。
那是谁为我提油漆为我洗笔刷呢?难道我就像电影里的人物一样是凭空出现又骤然离去的吗?
真扫兴。
我在夜晚里浸泡够了,买了根梦龙就准备回家了。冰激凌总是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大富翁。
很不幸,我记得回家的路,虽然脑海中有这样一块又一块的空白,但我记得回家的路,我要再路过一次那片涂鸦的墙,它会再提醒我一次,我想不起来过去了。
有一天我醒来,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不是周遭的事物,是我内部发生的,我不想用神秘主义者的话来恐吓别人,但是那种细小不容忽视的差别确实存在。
这种事情常有发生,我曾听说有人已过中年,一次夜宿后醒来,脸上长满了疙瘩,只因人生前三十年从未发现的食物过敏源。
这天是这样进行的。
我保持着晨跑的习惯,争取和更多的新邻居认识。
“你好呀,我叫潘西帕金森,新搬来的,你们家的百子莲真美丽,有什么诀窍可以教教我吗。”
到了九点钟,我的编辑阿芒缇娜女士会打电话给我。
“已经写完了,我发到你邮箱了......打不开吗?那我马上重新发你一份。”
中午的时候,我通常会在附近的披萨店解决吃饭问题,我不太会做饭,很久以前家里的仆人会做好一日三餐,后来上了大学离了家,我便总是——
——等下,我好像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我记不清了,我那时候都是怎么解决就餐的,也在披萨店或者随便什么快餐吗?我是自己一个人还是和别的什么人在一起?直到吃完午餐我都没想起来。
我通常在下午开始工作,新的稿子已经交给了编辑,但为了这本书所做的功课也足够我写出下一本书,我在犹豫是不是该偷这个懒。
我是一个作家,这是好听点的说法,但事实上我写的内容并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我会写点自我管理类的书,教其他人如何维持社会关系,成为自律的人。当我开始做这一行当时,才发现医学博士头衔的重量,它让读者相信你是一个足够可靠优秀的成功人士。我所从事的职业,听起来倒像是那么回事,但实际上只是混口饭吃罢了。我需要钱,尤其是两年前我和克洛艾彻底断绝了母女关系,在五岁那年父亲离开后,我想这一点并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我甚至会惊讶于我和她在同一屋檐下互相折磨了那么久才做出这一决定。
我从来没像现在过得这么拮据过,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多坏处。
写完新的内容后,我习惯整理草稿,看看有什么被我漏掉。你永远不知道缪斯什么时候会驾到,对吧。
地下室装上了白炽灯后,看起来倒有了些书房的样子,虽然原属于书架的位置被一个个简装箱替代,上面积了一层灰,我用指腹擦过,一道锋利的割痕让我倒吸一口气。细小的血珠从食指上冒出来,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把罪魁祸首摔到了地上。
《不可儿戏》,它看起来确实是我会喜欢的那一类。这本书有些旧了,我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二手书,扉页上不是我的名字,只有两个字母。
D.M。
两个字母相连,随意的笔迹似乎表示这只是主人不经意的标记。但我的身体开始感到一阵不适,像咽下肚的棉花糖重新在胃部复原膨胀,丝绒质感的甜食危险,肿胀的怪异触觉演变成不安。
D。M。
我又看了一遍,似乎刚才割到的不只是我的手指,因为心脏都在跟着疼起来。我妈妈是新教徒,这使我的性格里总是容易笃定那些神秘事件的发生,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时刻。但它不会持续太久,我有经验。
夏季的天黑得很晚,我在晚饭后换了身连衣裙出门散步,晚风和我的路径在一个方向,我像是被风越吹越远。橡木街有三百年的历史,十字路似乎还留着马车的轱辘痕迹,人行道与街边红砖小道贴合,墙壁上年轻人涂鸦的油漆还散发着未干的气味。他们在墙上用夸张的手法涂涂画画,很明显他们总是要留下一丝线索,以防无人知晓墙上杰作是出自何人之手。这点把戏不会逃出我的眼睛,因为我也曾这么年轻。
90年代我们会在墙上直接大胆地辱骂撒切尔,用红色的板刷,故意拼错的字母就顺着油漆流到墙角。我曾发誓一旦我成年,一定会把票投给保守党。在辱骂墙诞生的第二天,会有人挨家挨户来警告,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也是乐趣的一部分。
那是谁为我提油漆为我洗笔刷呢?难道我就像电影里的人物一样是凭空出现又骤然离去的吗?
真扫兴。
我在夜晚里浸泡够了,买了根梦龙就准备回家了。冰激凌总是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大富翁。
很不幸,我记得回家的路,虽然脑海中有这样一块又一块的空白,但我记得回家的路,我要再路过一次那片涂鸦的墙,它会再提醒我一次,我想不起来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