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后岗殷商贵族3号墓出土了几件特殊的玉器,一般称为“柄形器”,在其上皆留下了朱书,写着“祖庚”、“祖甲”、“祖丙”、“父辛”、“父癸”等祖先庙名[15]。诚如刘钊先生所言,该朱书极有可能是了解柄形器用途之线索,而其意义是作为祖先的“石主”,也就是宗庙里的牌位。由此出发,刘钊先生更进一步假设:所谓“柄形器”的形状,符合甲骨文所见字形,便是表达被祭祀的祖先牌位形象(图十)[16]。该字在甲骨文中写成“”,既可释为“主”的古字,亦可释为“示”或“且”(祖)的异体字。其实,这些所谓的“柄形器”,最早见于石家河文化玉器中(图九:1-5),后来在盘龙城(图九:6-8)、二里头、二里岗等处经常作为随葬品出现,洹北城、殷墟和两周时代的墓也通见。
学界对所谓“玉柄形器”的看法众多:视为没有特殊意义的装饰品[17];圭类瑞器[18];牙璋的亚种[19];表达身分的玉笏[20]或玉节[21];酒祭用的瓒柄[22];祖先牌位[23]等。由于朱书痕迹难以保存,所以这一难得的朱书礼器表明,源自石家河文化的“柄形器”,其实就是“玉祖”或“玉主”牌位,上面写着祖先的庙名,即祖先日名。
图十 安阳后岗出土的玉祖器
图十一 石家河文化陶祖
图十二 盘龙城文化陶祖
石家河文化中,玉祖的形状一般为长条形,靠近一端两侧略内凹,做成所谓“柄”状,器上有多种细致的刻纹。后来慢慢形成了一种无刻纹的典型器,上头镶有一块圆形的绿松石(绿松石可能会因年久而剥落,故部分玉祖上常有圆形的缺块,图九:6),盘龙城、二里头、二里岗和殷墓中的玉祖,均继承了此一特点。鄂东南阳新县大路铺遗址出土过形状相同的盘龙城文化陶祖(图十二)[24];石家河祭坛也发现小型陶祖,不过其形状还没有典型化(图十一)。
石家河时代(2800BC-1800BC)小型玉祖,其实就是屈家岭文化(3500BC-2600BC)中大型陶祖小型化的变体。所谓屈家岭文化“陶祖”,即是屈家岭祭祀区出土之套筒形偶像(图十三)。正是因为这类器物符合甲骨文“且”(祖)字形,而被学界称为“陶祖”[25],其意义可能指涉祖先崇拜和生殖器崇拜。郭沫若先生将“且”(祖)字的象形意义释为生殖器,其说可从[26];而且,“”、“”、“”、“”、“”等作为“且”(祖)的字形,早就出现在大溪文化(4300BC-3300BC)和屈家岭文化的文字之中。据此推论,大溪、屈家岭的“”字是甲骨文中“且”(祖)字的来源,并且该字与屈家岭文化的陶祖或许有直接关系,都是表达对祖先的“生殖”崇拜,而小型的玉祖当也是属于同一脉络的礼器,恰好在屈家岭文化大型陶祖与殷商文字中的牌位之间,补充了中间的衔接环节。
就历史发展、社会及文化的演变来说,屈家岭时代“祖”的概念并不是小家族的祖先,而是社会共同体公共性的始祖;到了石家河时代,社会发展和共同体内部的竞争导致其进一步分解成较小宗族群体。[27]就是因为如此,石家河时代的人们,已不制作巨大的陶祖,而开始出现小型陶祖和玉祖,改以体积较小的“玉主”牌位取代巨大陶祖偶像(图十三)。这一现象并不是同一种器物外形上的发展,而是社会观念内在演化的反映:屈家岭时代的大型偶像所表达的是,以城为聚落群中心的人们(这是那个时代最大也最为关键的社会结群单位)自我认同为是由一个共同始祖的后裔所组成的共同体;但是循着人口扩展、区域之间来往增加、整个社会财富增加并分化,以往那种从聚落到古国作为共同体的观念弱化,共同体内部社会分支、家族的观念逐步升起。因此,共同拜祖的活动逐步消退,石家河早期的祭坛上不再出现大型陶祖偶像,而开始普遍出现孔雀石及陶缸,揭示出共同祭祀已另有新意,即不再在公共祭祀活动中强调共同的祖先,而是强调冶炼的神秘转化的[28]。
图十三 屈家岭文化陶祖偶像
学界对所谓“玉柄形器”的看法众多:视为没有特殊意义的装饰品[17];圭类瑞器[18];牙璋的亚种[19];表达身分的玉笏[20]或玉节[21];酒祭用的瓒柄[22];祖先牌位[23]等。由于朱书痕迹难以保存,所以这一难得的朱书礼器表明,源自石家河文化的“柄形器”,其实就是“玉祖”或“玉主”牌位,上面写着祖先的庙名,即祖先日名。
图十 安阳后岗出土的玉祖器
图十一 石家河文化陶祖
图十二 盘龙城文化陶祖
石家河文化中,玉祖的形状一般为长条形,靠近一端两侧略内凹,做成所谓“柄”状,器上有多种细致的刻纹。后来慢慢形成了一种无刻纹的典型器,上头镶有一块圆形的绿松石(绿松石可能会因年久而剥落,故部分玉祖上常有圆形的缺块,图九:6),盘龙城、二里头、二里岗和殷墓中的玉祖,均继承了此一特点。鄂东南阳新县大路铺遗址出土过形状相同的盘龙城文化陶祖(图十二)[24];石家河祭坛也发现小型陶祖,不过其形状还没有典型化(图十一)。
石家河时代(2800BC-1800BC)小型玉祖,其实就是屈家岭文化(3500BC-2600BC)中大型陶祖小型化的变体。所谓屈家岭文化“陶祖”,即是屈家岭祭祀区出土之套筒形偶像(图十三)。正是因为这类器物符合甲骨文“且”(祖)字形,而被学界称为“陶祖”[25],其意义可能指涉祖先崇拜和生殖器崇拜。郭沫若先生将“且”(祖)字的象形意义释为生殖器,其说可从[26];而且,“”、“”、“”、“”、“”等作为“且”(祖)的字形,早就出现在大溪文化(4300BC-3300BC)和屈家岭文化的文字之中。据此推论,大溪、屈家岭的“”字是甲骨文中“且”(祖)字的来源,并且该字与屈家岭文化的陶祖或许有直接关系,都是表达对祖先的“生殖”崇拜,而小型的玉祖当也是属于同一脉络的礼器,恰好在屈家岭文化大型陶祖与殷商文字中的牌位之间,补充了中间的衔接环节。
就历史发展、社会及文化的演变来说,屈家岭时代“祖”的概念并不是小家族的祖先,而是社会共同体公共性的始祖;到了石家河时代,社会发展和共同体内部的竞争导致其进一步分解成较小宗族群体。[27]就是因为如此,石家河时代的人们,已不制作巨大的陶祖,而开始出现小型陶祖和玉祖,改以体积较小的“玉主”牌位取代巨大陶祖偶像(图十三)。这一现象并不是同一种器物外形上的发展,而是社会观念内在演化的反映:屈家岭时代的大型偶像所表达的是,以城为聚落群中心的人们(这是那个时代最大也最为关键的社会结群单位)自我认同为是由一个共同始祖的后裔所组成的共同体;但是循着人口扩展、区域之间来往增加、整个社会财富增加并分化,以往那种从聚落到古国作为共同体的观念弱化,共同体内部社会分支、家族的观念逐步升起。因此,共同拜祖的活动逐步消退,石家河早期的祭坛上不再出现大型陶祖偶像,而开始普遍出现孔雀石及陶缸,揭示出共同祭祀已另有新意,即不再在公共祭祀活动中强调共同的祖先,而是强调冶炼的神秘转化的[28]。
图十三 屈家岭文化陶祖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