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共有产权房金悦嘉苑申购基本条件供您参考,韩建慧园项目实际申请条件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 对“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需在2018年11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房山区。
4.“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即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二是在房山区有稳定就业,其认定标准为:申请人需在2018年11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房山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