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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扩散:我就不信一个能看懂论文的都没有,已计算机大范围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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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大大手稿镇楼


IP属地:四川1楼2018-09-08 00:53回复
    距离上次发帖隔了好几个月,期间很感激贵校王同学大神的耐心指点,将一篇很业余的论文,改成了看起来稍稍专业些了,不过思路和证法不变,请各位先看下一楼的思路后再看正文能帮助理解,如能指出不足,感激涕零。


    IP属地:四川2楼2018-09-08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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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由两个类质数可组成大于p!p的任意偶数
      2.2由两个类质数可组成任意偶数
      2.3在p²范围内类质数与质数完全相同
      2.4当p为无限大时,哥德巴赫猜想得证


      IP属地:四川3楼2018-09-08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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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楼为正文
        先申明一下著作权
        本人是原创作者,保留一切著作权,如转载请先告知我q710017278,也十分欢迎加我一起讨论,再次感谢。


        IP属地:四川4楼2018-09-08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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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5楼2018-09-08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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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吧友帮忙看看,因为我不是数学专业,文章本身仍然写的很业余,但是思路是完整的,也进行了验算,如果文章本身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可以参照示例(表格不好贴,可以自行按照上述论文验证,也可以单独找我要现成的)理解,对于可能出现论据不充分,我在论文完成校核后增加了一个补充说明(如果有人发现是哪个地方我再贴出来)。
            请耐心读完我的论文并验算,您会发现,这篇论文并不是异想天开,真心希望有人能认真看下我的论文


            IP属地:四川6楼2018-09-08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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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沉专用楼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9-0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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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的方法很多,也很好理解,这里提供两种,法一:
                由于k*p!p范围内所有奇数均可两两相加和为k*p!p,在该范围内奇数分为类质数和非类质数,由类质数定义可知,任一非类质数,均存在另一个非类质数,使得和为k*p!p。故所有类质数必然也有两两相加可得k*p!p,得证。
                法二:
                由类质数定义,类质数不被小于等于p的任意质数整除,而k*p!p是能被任意小于等于p的质数整除,则k*p!p减去类质数的差值也不能被任意小于等于p的质数整除,即差值也为类质数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9-2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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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发出来这么久了,才这么点人看并留言,很感谢认真看完的同学,昨天看新闻黎曼猜想被证明了?心里慌的一批。恳求更多人帮忙看看或者转发,至陈景润先生之后,我们国家哥猜在国际上沉寂太久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9-26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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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wuya2008 吧主能帮忙联系下数学系老师吗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9-26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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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其他吧主,@坚定chenheyan @丫晴晴 @我会很乖的嘻嘻 @wei401279 @小浪浪浪浪子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9-2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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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感谢吧友@ wengxvyang的指正
                        现对论文做如下更正:
                        引理2.1
                        原文“由于w内所有元素均为小于等于质数p的类质数,任一元素不被小于等于质数p整除,故k*p!p减去任一类质数仍为类质数”更正为“由于w内所有元素均为小于等于质数p的类质数,任一元素不被小于等于质数p整除,故k*p!p减去任一大于p的类质数仍为类质数”,将“任一”更正为“任一大于p”
                        示例:以p=5,则2*5!5=30,大于p的类质数是7,11,13,17,19,23,必然两两相加全部等于30。
                        引理 2.3
                        原文“由质数的定义可知,在p²范围内不为任意小于等于p整除的数则必为质数。即在p的范围内,质数和类质数完全相同”更正为“由质数的定义可知,在p²范围内不为任意小于等于p整除的数则必为质数。即在p+2到p²的范围内,大于p的类质数同质数完全相同”
                        示例:从2.1的示例可以看出,大于p=5的类质数在p+2至p²(7至25)同质数完全相同,再以此类推,p=7时,9至49范围内同质数完全相同...p至无限大
                        结论不变。


                        IP属地:四川22楼2018-10-10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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