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将专业分为两类录取第一类专业: 护理、中医学、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按专业按总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按照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或调剂专业志愿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调入第二类专业使用。第二类专业:除护理、中医学、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以外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