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侦探这两个字眼,可以说是我那个时候初三生活的标志之一了,我在同班还有一个同样痴迷侦探的死党,叫张扬,那个时候我们总是一起研究各种密码信,也自己制作密码信传给对方然后互相破解。当然我们两个也有一种专属密码文字,没有第三个人能看明白。我们两个从来不用手机联系,因为这样有可能会给坏人留下证据。所以当周末我们去找对方却发现不在家时,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专用纸写一封神秘的密码纸条,贴在对方家门上,以便日后联络。
我们也会制作许多的破案小工具,比如张扬曾经制作出一个神奇钩子,可以在简单的操作下勾起任何带有孔槽的东西。他找到我,把这个杰作介绍给我看,并向我演示如何在潜入犯罪团伙老巢后,躲在房顶用这个神奇钩子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重要的东西钩走。我的“杰作”之一是一个扑克牌盒子大小的“百宝箱”了,我把三种信号灯镶在盒子的一边,里面放满了其他小小的破案工具。这个百宝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很容易放在我的口袋里。那个时候,我对衣服的审美只有一点,口袋多。口袋越多,就越能证明设计者有多么天才。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尽可能多的把那些破案工具放在里面。我的最高的记录,是全身上下有17个口袋(内裤上的口袋也算进去了),这还不算我自己经过对衣服的改装所增加的。我的每一个外套袖子里,都缝着一个用松紧带制作的圈。方便我可以在左袖子里绑住一个收缩棒,右袖子里绑一个袖珍手电筒,这样一是用来我走夜路照明,一是万一在晚上碰到坏人要挟我,我可以先假装顺从,然后趁坏人不注意突然亮出手电筒夺取他的视觉,一边赶紧用收缩棒打一下他的头,最后迅速逃走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