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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绘制的福尔摩斯插图”转帖及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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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补发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即S·P)的图,因为之前帖子里的图全部被度娘和谐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3-18 20:29回复
    原贴http://tieba.baidu.com/p/242825788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3-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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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沿革
      SIDNEY PAGET众所周知,福尔摩斯最先出现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在《血字的研究》中由D.H. Friston为小说画了四幅插图,于是福尔摩斯形象伴随着小说与广大读者首次见面了。尽管其中一幅画着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观察墙上的单词“Rache”,但总体来说特点不是很鲜明,而且福尔摩斯出场的插图也太少了。1888年沃德·洛克公司初版了《血字的研究》的单行本,柯南·道尔的父亲查尔斯·道尔为小说作了四幅插图。很显然儿子的作品要胜于父亲的作品,插图线条简单,福尔摩斯的形象也和柯南·道尔笔下的大相径庭。好在以后并没有再请这位业余画家绘制插图,后来的画家们也没有模仿他的福尔摩斯。1891年,沃德·洛克·博登版的这部小说中有40幅插图,作者是George Hutchinson。1895年沃德再版的《血字的研究》由James Greig担当插图作者,封面画看起来非常的卡通化。  1891年,一本新的杂志——《海滨杂志》(The Stand)由乔治·纽斯于伦敦刊印。这是一本带插图的月刊,这在电视和电影还没有推广的时候是很受读者欢迎的。《海滨杂志》力邀柯南·道尔为杂志写作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沃尔特·佩奇特(Walter Paget)最初被纽斯选来为柯南·道尔的故事画插图,他是当时著名的插图画家。但是纽斯犯了一个错误,把任务交给了沃尔特的兄长西德尼(1913年沃尔特又应《海滨杂志》之邀为《临终的侦探》画插图)。就像福尔摩斯在《歪唇男人》中说得那样:“这自然是件小事,但是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西德尼·佩奇特(Sidney Paget,1860-1908)阴差阳错的成为了最著名的福尔摩斯插图画家,不过他早期的福尔摩斯原型仍然来源于他的弟弟沃尔特。在《博斯科姆溪谷之谜》中,佩奇特让福尔摩斯戴上了猎鹿帽,这也为后来的插图画家和福尔摩斯扮演者所效仿。在《银色马》中,他绘制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在铁路车箱里的插图塑造一个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在1908年去世之前,他为38篇故事画了356幅插图。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3-1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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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南·道尔
        画家未知,有知道的吧友请告知我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3-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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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字的研究
          忠勇的勤务兵默瑞救了我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3-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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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拿一根针在自己手指上扎一下,然后用毛细管吸了渗出的血,“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的水里。你看见了,这是混合液了,可是看上去跟清水没有两样,其中血的比例百万分之一都不到。尽管这样,我可以肯定,我们照样能得出特征明显的反应。”
            他一边说,一边往试杯里放几粒白色晶体,再往杯里滴几滴透明液体,这溶液一下子就变成了暗红色,玻璃试杯的底部析出了些微棕褐色的沉淀。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7-03-1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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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他靠在扶手椅中,闭起两眼,把琴往膝头一搁,有心无心随手拨弦。弦音一会儿响亮,一会儿沉郁,偶尔欢蹦乱跳。显然,这都反映着他内心的情绪。但是,到底是琴音为他的情绪推波助澜,还是只不过兴之所至,任意拨拉几下罢了,那就非我所能评判。他如此暴殄天乐,我大为反感,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7-03-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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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捉摸,那个人在找什么呢?”我这么问着,指指窗外有个体格健壮、衣着平常的人,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盯着门牌号一个个数过去。手中拿一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要送信。
                “你说的这人,该是个海军陆战队退伍中士。”福尔摩斯说。
                “又是吹大牛!”我心中暗忖道,“他明知我无法证明他这么猜是对还是错。”
                正这么想着,只见我们瞧着的那个人认清了我们这里门上的号头,迅速从街对面跑过来。听见了急促的敲门声,接着是楼底浑厚的嗓音、上楼梯沉重的脚步声。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有信。”来人说着,跨进房间,把信交给我的朋友。
                这可正是压压他锐气的好机会。刚才他信口开河,万没想到有了眼前这一刻。
                “我问一声,朋友,”我用最和蔼的语气说道,“请问您做什么工作?”“送信的啊,先生,”他回答,粗声粗气,“制服破了,拿去补了。”
                “那你以前是——?”我又问道,一边故意朝福尔摩斯瞟上一眼。
                “海军陆战队军士,先生,皇家轻步兵团,先生。没有回信?好的,先生。”信差脚跟喀嚓碰拢,举手一个敬礼,转身走掉。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7-03-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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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可怕的尸体僵卧地板,一对死灰无光的眼睛直视着褪色的天花板。死者约莫四十三四岁的年纪,中等身材,宽肩,黑色鬈发,拉碴的短胡子;身穿绒面呢双排扣礼服大衣、背心、浅色长裤,硬领和袖口洁白干净;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刷如新的礼帽;双手握拳,两臂摊开,腿却绞缩在一起,仿佛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那张僵硬的脸神态恐怖,而且,我觉得还透着仇恨,这样的面孔表情我真是从未见过。脸部扭曲,充满恶意和恐惧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3-18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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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皮鞋上划亮一根火柴,举到墙上。
                    “瞧这儿!”他说,完全是得胜者的口吻。
                    我前面讲过,墙纸许多地方已经剥落,屋里那边的墙角,就有一大片撕裂下来,露出粗糙的黄墙面。就在这块裸露着的墙面上,潦草地涂写着一个血字——
                    Rache
                    “你们看,怎么样?”这位侦探大声说道,那神情活像个耍把戏人在夸耀他的拿手好戏一般,“这给漏掉了。原因是,这间屋子这个角落最暗,没人想到该瞧一瞧这个地方。凶手,男的也好女的也好,是用自己的血写的。瞧这个血迹,顺着墙往下滴来着!这无论如何都可以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那么干吗要选在墙角来写字?我来告诉你们。瞧,壁炉架上那支蜡烛,作案的时候是点着的。那么,点着的话,这个墙面就是最亮的地方,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是你发现这几个字母,那又怎么样呢?”格雷格森不服气,轻蔑地反问。
                    “怎么样?哈哈,那就是说,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蕾切尔Rachel,可是有什么事了,所以没赶得及把最后一个字母写完。你们要记住了,是我说的,这案子水落石出那一天,保证有个女人叫蕾切尔的,跟本案有关。福尔摩斯先生,你先别笑,你聪明,你能干,可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猎狗还是老的本事大。”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3-1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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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德利坊所在外观不佳。窄巷通入一个四方大院,石板的地面,周围是破旧邋遢的住家,院中一群脏兮兮的孩童。我们择路而行,穿过一行行一排排晾着的褪色内衣内裤,才找到了46号,门上有块小铜牌,上面刻着大名“兰斯”。叩门一问,才知道警察还在床上。我们被请进一间小小的前厅,等他起床。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7-03-19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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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咧开嘴笑了。“在我当班的时间少不了遇上酒鬼,”他说,“可就从来没见有醉成那个鬼相。我出屋来,一个醉汉正好撞到门口,身子往墙栅栏上倒,扯开破嗓子唱那个科伦芭茵什么《新出花样》,人东倒西歪的根本站不住。”
                        “这人什么模样?”福尔摩斯问。兰斯嫌他打岔,有点不耐烦。“瞧他烂醉如泥的,真少见那个鬼样,”他说,“要不是我们那会儿正事忙不过来,定把他弄到局子里蹲着去。”
                        “他的脸——身上穿什么——你有没有注意?”福尔摩斯紧接着问。
                        “注意倒是注意啦,瞧他那模样,我还得把他扶着点儿——我、默切,两人给他扶了扶。这个醉鬼高个头,一张脸绯红,下巴颏儿一圈——”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3-1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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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声推门而入的,不是我们所等的凶神恶煞,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子。她蹒跚地走进房来,被灯光陡然一照,好像感到眼花。老婆子行过屈膝礼,站在那儿眯眼瞧着我们,颤颤巍巍地用手在衣袋里一阵摸索。我向同伴瞥了一眼,见他脸色黯然阴郁,我也只能摆出泰然自若的神态。
                          干瘪老太婆掏出一份晚报,指指我们的启事。“我特地为这事儿来的,两位先生,”她说着再施一个屈膝礼,“结婚金戒指掉在布里克斯顿路上了。婚戒是我女儿萨莉的,她还是去年这时候结的婚。她丈夫在英国船上干活,跑远洋。要是回来不见她的结婚戒,他会说些什么,我都无法想象。他是个火暴性子,脾气说来就来,一喝过酒那更厉害。对不起两位了,我女儿昨晚上是看马戏团,是跟——”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7-03-1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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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我的同伴一本正经地说。他话音刚落,一群小瘪三冲进了房间。一共有六个人,他们衣衫破烂、肮脏不堪的样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立正!”福尔摩斯严厉地大喝一声,六个脏孩子刷地一排看齐,如同六尊虽不雅观但是一溜笔挺的小雕塑。“以后你们派威金斯一人前来报告,其余人都等在街上。你们找到了没有,威金斯?”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7-03-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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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边说,一边把酒杯里的牛奶汁倒进碟子,放到狗嘴边,狗很快舔干净。福尔摩斯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使我们更生好奇,也就静静等待,目不转睛地望着狗,看看究竟有什么惊人的结果。然而,什么结果也没有。那狗还是趴在垫子上,吃力地喘着气。让我们看到的,只是喝过药水牛奶的狗既没有怎么好,也没有怎么不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7-03-19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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