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到了伦敦,几年后,我又搬了回来。可当我回到小镇时,那里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了:那里已经没有了田地,没有了农场,没有了碎石小路。我逃跑一般的离开了那里,搬到了十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里。
我把全家都搬到了那里——此时我已经结了婚,还有了个仍在蹒跚学步的孩子。我们住进了一幢老房子,这地方曾经是一个火车站,不过铁轨早已经被撬出。住在对面的一对老夫妇经常会种些蔬菜。
我渐渐衰老。有天我发现了一根白头发,而另一次,当我听到我自己的录音时,我竟以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
我在伦敦工作,在一家大唱片公司做经纪人。大多数时候我得在早上坐火车赶到伦敦,到晚上才能回来。
我在伦敦有间小公寓。如果你负责的乐队在半夜还没上台,那你肯定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也就是说只要我愿意,撒谎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也常常这么做。
我想艾兰诺拉——她是我妻子,我想我本该在之前就提到她,她并不知道我有其他女人的事。可当我结束了两周的旅程从纽约返回家的时候,那是冬天,迎接我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家。
她留了一封信,不是简单的一张字条,足足十五页长的打印稿。信里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包括那个附言:你根本不爱我。从来没爱过我。
我披上一件厚外套,离开屋子麻木的走着。我的头有些晕。
大地已经被白雪和霜冻所覆盖,地上树叶随着我的脚步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光秃秃的树枝像鬼爪般伸向暗灰色的天空。
我沿着公路向前。我身边有汽车川流不息,从伦敦来,往伦敦去。我被枯叶堆里的一根树枝绊倒,裤子被扯破了,腿也被割伤了。
我来到了下一个村庄。路的右边有条河,河旁边还有条我不认识的小路,我走上那条路,看着身边半冻的河流,河水汩汩欢唱。
这条小路领着我穿越田地,笔直而葱郁。
我在路边发现一块半埋着的石头,我把它拣了起来,擦掉上面的泥土。一块紫色的熔岩,泛着奇特的彩虹光芒。我把它放进大衣口袋里紧紧握着,这让我在行进是感到温暖和安心。
小河蜿蜒的穿越田野,我无声的向前。
我走了个把小时,然后在上方的河堤上看到了那些房子——又新又小,且四四方方。
接着我看到了那座桥,现在我知道我在哪儿了:我走在那条旧铁道上,从另一边来到了这座桥。
桥侧有些涂鸦,写着“操!”,“巴里爱苏珊”,还有无所不在的国民阵线的缩写NF。
我站在红砖桥洞下,站在冰淇淋包装纸,破带子和一个用过的安全套中间,看着我呼出的水气消逝在下午寒冷的空气中。
裤子里的血已经凝固。
汽车驶过我头顶上的桥,我能听见其中一辆车里传出响亮的广播。
“有人吗?”我轻轻的说,有些不安。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有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风吹过树叶和破袋子带来的沙沙声。
“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的,现在我做到了。有人吗?”
寂静无声。
我忍不住开始哭了,在桥下愚蠢的,无声的呜咽。
有一只手扶住了我的脸,我抬起头。
“我没想到你会回来”巨魔说。
现在他和我一样高,其他没什么变化,他那长长的毛发变得更乱了,还落了些树叶,他巨大的双眼里透着寂寞。
我耸了耸肩,然后用外套了袖子擦了擦脸:“我回来了。”
三个孩子叫嚷着跑过我们上方的那座桥。
“我是一只巨魔。”巨魔用轻微而受惊的声音耳语道。“吃人的巨魔。”
他在颤抖。
我伸出手,拉过他那双巨大的爪子,对他微笑了一下。“没事的,”我对它说。“真的,没事的。”
巨魔点了点头。
它把我推倒在地,就倒在树叶,包装纸和安全套上,然后俯下身子靠在我上面。随后它抬起头,张开嘴,用利齿尖牙吞噬我的生命。
一切完成以后,巨魔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他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出了一块多泡的矿渣。他把它递给我。
“这是你的。”巨魔说。
我看着他:舒适而轻易的穿着我的生命,就好像已经穿了好多年一样。我拿过那块矿渣,嗅了嗅,我可以嗅出把它丢下的那列火车,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把它紧紧攥在毛茸茸的手里。
“谢谢。”我说。
“祝你好运。”巨魔说。
“哦,是啊,你也一样。”
巨魔露齿一笑,戴着我的脸。
他转过身,向着我来的方向,也就是村子方向走了过去,回到我早上离开的那幢空房子里,边走边吹着口哨。
从那以后我就留在了这里,躲躲藏藏,翘首以待,成了桥的一部分。
我在阴影里看着人来人往:遛狗的,聊天的,做着每个人做的事情。有些人停在我的桥下,站着,撒尿,或是做爱。我只是看着他们,一语不发,而他们永远看不到我。
吃人的巨魔。
我会一直待在这儿,呆在桥洞的黑暗中。我们听到你们在那儿,踢扑踏扑,踢扑踏扑的走过桥面。
是啊,我能听见。
但我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