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一种观点,主张精神病人住院的时间越短越好,只要病人冲动或者自伤的危险性不是很大,能够配合治疗了,就让他回家去服药。这种观点是很有道理的,它主要是为了避免住院的“三弊”,特别是为了避免住院对病人社会功能的损害。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美国的精神病院已日趋减少,人们正在将有限的医疗资源从医院转向社区,即按照一定的区域将精神病人组织起来,督促他们服药,并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但是,这样做就需要强有力的家庭支持和社会管理,而我国的家庭支持和社会保障体系都很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家属还是希望既然病人已经严重到住院的程度,住一次院就要尽量把病治彻底之后,再接病人回家。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目前国内的大部分精神病医院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您家里的看护条件较好,也可以同医生商量,尽量缩短住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