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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天涯:英美法系——令人敬畏的公平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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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天涯】
原标题:柴静:2013年美国最受瞩目庭审 谋杀?还是正当防卫?


IP属地:安徽1楼2013-10-19 17:52回复
    3 谁是攻击者?
      谁挑起冲突不清楚,那么,双方对峙时,是谁先动的手?杀人者是处于被攻击的防卫地位,还是蓄意伤害他人的主动地位?
      邻居们被响声惊动后,曾有多人从窗户中看见一人骑坐在另一个身上,但下雨天黑,难以辨认面目。作证的人有两种说法,一说看到红衣男子处在下方(当天齐默曼穿红衣,马丁穿黑衣),另一说看到体型较大者在上方(齐默曼体型较大)。
      被攻击者是谁?
      齐默曼说是他自己,被打倒后,他就被马丁压在地上揍,往水泥地上撞头,并用拳头捂他的口鼻,“什么也看不见,不能呼吸”。
      控方指控他撒谎,比较了马丁与他的体重和外表-----一个29岁,体重90公斤重的成年人,看上去是壮汉,之前还在参加健身武术培训,怎么会被一个17岁,72公斤重的男孩打得这么被动?从常情推断,体重和力量的对比,不太可能被殴打时无力反抗,无法逃跑。
      辩护律师当庭传唤齐默曼的健身教练,教练对案发前齐默曼身体状态的描述是“严重肥胖,身体柔软,主要是脂肪,缺乏肌肉和力量”,说齐默曼去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减肥和塑形,格斗是初学,连怎么有效出拳都掌握不了。
      律师问,“他的格斗能力如果用1到10这个数字范围来界定,你用哪个?”
      教练说,“0.5。”
      “也就是还不到1?”
      “对的。”
      美联社报告显示,之前大量媒体报道,刊出的齐默曼照片,是案发七年前,他21岁,较瘦,有肌肉的样子。而对马丁多使用他12岁时的照片,一张童稚微笑的娃娃脸,毫无伤害力。这很容易给人“天使与恶魔”的对比印象,不过,案发时,马丁17岁,已长到1米80,他从5岁开始打橄榄球,被教练认为是队伍里最好的球手之一,想成为职业橄榄球员。有一位控方证人作证时说,看到打斗中占上风的黑衣男子使用了典型的“ground and pound”格斗技巧。(摔跤选手战术,将对方扭倒在地,施展压制,在上方对对手进行地面打击),以至控方不得不淡化自己证人的证词,希望这一点不被纪录在案。
      这些描述之外,伤口也在讲话------齐默曼鼻梁骨闭合骨折,眼眶淤血,后脑部头皮开放性损伤,伤痕形成方位与人体和水泥地方向吻合,嘴唇和脸颊浮肿。夹克背上全湿,沾有碎草.
      马丁面朝下倒在草地上,尸体没有移动的痕迹,身上除了致死的枪伤和左手指关节的轻微挫伤,没有别的伤,衣服上没有背部与地面摩擦带来的痕迹,只有牛仔裤膝盖上有湿草地带来的污迹


    IP属地:安徽3楼2013-10-1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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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陪审员事后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值得我们思考:
        “如果证据不足够认定他故意杀人,即使在心里认为他有罪,但不足以合理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就不能把他关进监狱”。
      一个民主国家的制度能充分保证好人不被冤枉(虽然并不是100%),疑罪从无,尊重人权,公正审判,司法独立,不只是说说而已……


      IP属地:安徽7楼2013-10-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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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链:http://bbs.tianya.cn/post-law-591892-1.shtml


        IP属地:安徽8楼2013-10-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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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有点不准确……并不特指英美法系……当时写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应该是民主国家司法


          IP属地:安徽9楼2013-10-1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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