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十年的中国企业史上,在金融和产业政策上,体制外蓬勃成长起来的民营公司一直遇到极大的困难,它一直试图将所有的改革成果装进国营资本这个大箩筐里,而与此同时,它却又“侥幸”地希望那些民营企业——特别是发起于农村的乡镇企业能够承担起改造农村、共同富裕的公共责任,为此,那些开明的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对之进行了扶持。从结果上来说,这是一种利益交错,此消彼长的过程:国营公司尽管被投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和政策,却因其体质的天然缺陷而进一步萎缩;乡镇企业一边遭遇政策压迫,另一边却在地方政府那里获得了支持,而当这些企业已经足够强大的时候,他们却又纷纷转型成了私营化的公司,政府原先所期望的“共同富裕”和“由乡镇企业承担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目标却不可避免地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