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决定给蜀黍自由,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缠着黏着揪着拖着不放。整整一个月,我没有主动打电话给他,即使偶尔进他的
空间偷窥,也要小心翼翼地删除来访痕迹。而X的微博,几乎每隔几天就更新她与蜀黍的生活照,在餐厅吃饭,在路上堵车,在外滩公园玩耍,在游艺场打电动。
我害怕看到这些东西,X总是特意将@的一群好友里加上我的名字,还说“等你下次来上海,带你一起玩”。
我不知道怎样回复,只得传一个捂嘴笑的表情,心里却翻江倒海地酸疼,像被人在心口剌了一道口子,倒上油盐酱醋和辣椒。
但与蜀黍的通话已经保持那么多年,即使我打不过去,他也会打过来。X对此非常不爽,她最终将她那次所说的男生介绍给我,极其热情,热情得让外人都以为她是我亲姐。为了不让蜀黍为难,我只得顺从她的意思。
那个男生叫Y吧,浙江人,也在南京上学,是X的一个闺蜜的表弟。他个头很高,也蛮帅,浓眉大眼,电话里的声音很温和。他来我学校找我,给我带了小礼物,然后喊我的小名:“努努。”
我一向反感不熟悉的人喊我小名,但不知道怎么的,Y喊我努努的时候,我居然没有抵触。见面三四次以后,他试探着牵我的手,我也没有拒绝,任由他温暖的手拉着。当天晚上,X便在人人网和微博里大肆宣扬,恭喜我和Y喜结连理。
蜀黍问我:“感觉怎样?”
我说:“还行。”
可我没告诉任何人,我其实心如死灰。
平心而论,Y非常擅长讨女生欢心,他会弹吉他,会唱歌,也会打篮球,虽然滥而不精,但至少可以装装样子。女生有时就是这样无脑,明明知道对方早已用这些烂俗的手段哄骗无数女生,当他抱着吉他非常投入地为你唱一首《温柔》,每一句歌词似乎都在控诉你对他薄情寡义的罪孽。
于是,一点点地心动了。
有一次他请我出去吃饭,Y神经质地买了一瓶葡萄酒,还有一瓶老酸奶,他往玻璃杯里倒一点酸奶,再倒一点酒,然后再倒一点酸奶,再一点酒,最后用筷子轻轻一搅,那些红色的液体在酸奶里被拉扯为一条条艳丽的带子,红白相间,就像阿尔卑斯的一种硬糖。
当时的我,竟然被这种小小的伎俩迷惑住了。
我一直以为葡萄酒的度数只是摆设,但那天在酸奶的辅助下,我竟然喝高了。我只觉得头晕目眩,胸口沉闷,眼皮特别特别地重,心里堵着许多话想要立即喊出来。但我极力控制自己,不能乱说话,千万不要说话,不要做那个丢人的酒鬼。
Y说要带我去看电影,但我看了一下时间,都十点了,我挣脱他的手,一个人晃悠悠回学校去了。走到宿舍楼前面的花坛,我忽然想起两年前蜀黍送我来开学,临走时在这个地方揉了一下我的头发,嘀咕道:“真快啊,认识你的时候还在读初一,现在都读大一了。”
于是我一个人坐在花坛边上借着酒劲哭,刚好有树影挡着,我又不哭出声,只是想把堵着的泪水淌光,省得在室友面前丢人。但宿管阿姨刚好路过,问“同学你怎么了”,我抹了抹眼泪,说:“想家了。”
那段日子,我一直过着不人不鬼的日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一个人倾诉内心的秘密,但世界那么大,却没有一双愿意聆听的耳朵。有一夜,倩倩钻我被窝里来睡觉,
半夜我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在学骑自行车,蜀黍在后面扶着,我骑着骑着上了一个斜坡,回头一看发现蜀黍不见了,车子飞快地往下滑。
我双腿猛地一蹬,就从噩梦里吓醒了,一身冷汗,倩倩转身把我抱住,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后背,然后她告诉我,我喊蜀黍了。
不怕大家笑话,我初二暑假才学会骑自行车,一半是蜀黍教的,一半是自学,左脚脚踝的一块疤是当时磕出来的。
虽然和Y交往好几个月,但我和他只是保持这层关系,几乎没有过分的身体接触。他有时想抱我,我也就让他抱了,但身体僵硬,神情麻木,一点都没有配合的欲望。Y对此极为不满,曾经问我是不是冷淡?
“什么冷淡?”我故意问。
他顿时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