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绿
她不是树上撇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技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张爱玲
张绽翳是我这辈子认识的第一个用行动证明叛逆的人。
她最喜欢做的事有三件:在老师霸占体育课时公然发出嘘声,然后在老师充满威胁性的“你不想上可以出去”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而且还要在带上门时用上十足的力气,用无辜的门的闷声惨叫宣示自己的不满;在妈妈给梳的中规中矩的马尾辫上缠上晃眼的银色亮片串,用丰厚的零花钱买个黑色大骷髅的挎包和廉价的化妆品,周末时化上妆出去张扬;在莫名奇妙的地点认识莫名其妙的朋友,再在莫名其妙的时间莫名其妙的将他们莫名其妙的介绍给我。
但她的叛逆行为永远和坏成绩挂不上钩。每次大考小考,“张绽翳”这个名字下的名次让我这个学习委员都会有些酸意。
这归功于她广泛的人脉。无论考场怎么调换,她都能迅速找到成绩还不错的朋友“接济”。“借”个答案对于她那2.0的视力永远轻而易举,更何况她还会把她那在中学教书的老爸塞给她的教辅上有用的答案抄在大腿上再用超短裙遮掩——这是她在小说上看来的。
至于我,是被她开学时难得的清纯扮相和红榜上的大名给晃了点,掉进了她的朋友群里,没能爬出来。就成了她朋友中唯一一个好好学生。
我一直不明白她对我这个朋友花了多少心思,似乎应该是很少的,至少从表面看来。但这不妨碍我们黏得很紧,我们吃饭要在一起,下课要在一起,周末要在一起,放学要一起去她家做作业——基本是我做她抄,连上卫生间也要结伴一起。那时我懵懂于友情的概念并沉溺于这样亲密的交情,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关心着她,牵念着她,因为她是第一个成为我真正意义上朋友的人。
可是亲密和志同道合完全画不上等号,就像她和坏成绩一样。当她开始迷恋上已经成为主流的非主流时,我还在大师名著的书香里浸淫,对她有事没事就仰望天空假装迷惘的纯属凹造型的行为感到深深的不齿。当然,白眼只能留在心里翻,我一直很小心的保护着这份友情。久而久之她似乎终于发现了我眼底的不屑,笑着用饱经沧桑的语气说:“就知道你不懂,你还没到青春期呢,乖宝宝。”
当然这种故作正经的话语只换回了我在心里默默吐槽她明明比我小大半岁却敢自称青春期的勇气。
我们的友情持续了多少年我记不得了。但当我在和现在的朋友回忆时,他们毫不例外的惊讶。这场友情几乎是我单方面在付出:我会因为她没能抄完作业一大早起床去学校把作业放在她桌上,甚至顶着被父母打骂的后果在她家留宿;在发现她几乎不吃早餐后每天晚上亲手做好三明治第二天给她,也不介意她吃还是不吃;周末一起玩时给她和她的朋友充当衣架,抱满外套和包包跟着他们后面跑,每次都累得一身汗······
简直像一个守着下嫁给自己的漂亮富家女的普通男人一样。在朋友们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时的我时我讽刺般的说。
但我没给他们说我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只是在他们夸张地怀疑我的取向时赏了他们一记眼刀。我当然不可能是同性恋,就算是,张绽翳也不在我的欣赏范围内:走野路子的恋人可够人头疼的。
我对她这么好的理由很简单,她不仅是第一个成为我真正意义上的人,更是那些年唯一一个。我总是与周围的人们格格不入,没有真正可以诉说真心话的人。这个小城市的人似乎从不肯静下来好好听别人说话,只是匆匆听上几句,再匆匆丢下几句干巴巴的话,就匆匆的去忙其他的事了。这是有些自视清高却又有些怯懦的我不堪忍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