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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写给禾早,早点们的书摘、书评、故事、或点滴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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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介个楼,吾真是很羞赫。
想开个头,写一些关于禾早的书们的一些东西。也许会有啰嗦和废话,那就且凭早点们……敲锅砸铁一起来絮叨吧!
噢,还有,记得小心莫要歪楼了哦亲~~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8-04 21:00回复
    ---写给《胭脂大宋》
    到现在还记得,吾当年是怎么也弄不清书名到底是叫作《胭脂大宋》还是《大宋胭脂》的。纠结了好久。
    六年级。在一家叫博览的租书店遇见它。白底粉字的封面,有些旧,但让人感觉清新。
    书一捧上手就搁不下了,看完推荐给死党看。死党看完再两个人激动得絮絮叨叨。还大言不惭地评它为我们看书至今(六年级)最精彩最喜欢的一本穿越小说。
    想来又笑,六年级而已,又看了多少小说呢?但最后至今,它竟也站在了心里排名靠前的位置。
    吾只想说。禾早的小说未必写得最好,却是最合吾心意。
    啊,有一件幸呼“还好”的事。
    不知道当年是人品太差还是盗版泛滥还是怎么滴,那本《胭脂》的结局很简单地就完了。吾也记不大清,总之最后就是安心与江傲骑着马并排远去的场景。然后完结。
    完结?!莫名其妙抱着书翻了好久,就这么没了?结局好短喏。悻悻然之下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8-0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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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还好,幸亏有这不甘心。
      后来好久之后,摆弄妈妈的新手机看小说。因为还心念念着那本,所以虽然看完了但还是又搜了一遍,让吾诧异又惊喜的是,原来中间还有不少的一部分曲折是那本书上没有的!连坑爹都来不及呼,当即订阅下来就抱着手机沉浸下去了。
      呵呵,再笑,还好还好,幸亏幸亏。
      其实就算那时候未有搜索,后来也总会搜的。那是本教能人念念不忘的书不是么?
      当时还小,看小说都还不看作者名的。但很有些喜欢《胭脂》,所以抱着书翻来覆去还是瞅到了两眼禾早的大名。
      很奇怪的名字。对吧?于是,转眼就忘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8-0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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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插叙租书店里租《胭脂》那天的一个小故事。
        死党已经挑好了书,而吾还捧着两本书犹豫不决。
        因为要命的老板娘不许一次借书超过两本,所以共用一张卡的吾与死党十分的悲摧。
        “哪一本呢哪一本呢?看简介好像两本都不错……”吾看看暗下来的天色,央着死党帮忙选一本。
        于是她看看简介,再翻了两翻,“就这本吧!”
        “好,那就这本好了!”
        于是,留下来的是《胭脂》。是后来一切的开始。
        现在想啊,生活里有些故事似乎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呢。你当时置身其中不觉得如何,可是再回忆,再回味,会感觉微微奇妙地去猜度,那些当初,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定呢。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8-0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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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手头的实体书暂时只有三点呢。
          下一本,从《猫游记》讲起吧。
          嗯,关于《胭脂》,早点们尽可以插楼呢。
          吾也是懒人一只,理解理解哟,一起慢慢磨叽吧。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8-0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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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是插楼还是看直播捏?好纠结啊~~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8-04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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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毅然插楼~
              最初认识早早,是在书店里。
              那时候也就五年级吧。偶当时可是难得的好学生,堂堂的学委,见班上的女生扎堆看言情小说,也只是好奇了一下而已。
              但是到了暑假,由于奶奶家离书店很近,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某只终于忍不住去青春小说的牌子底下挑挑捡捡了……
              那时也不认识什么作者,也不知道哪本书好看。很自然地,正玩着当时很火的网页游戏猫游记的我几乎是立刻注意到了早早的那本《猫游记》。我至今仍记得,那本书的封面很淡雅,红色的书名下是可爱的卡通形象。比起那些封面花花绿绿乱七八糟看着就眼晕连书名都看不懂的书,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是那么舒服,让我有想要翻开阅读的欲望。
              翻开书,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个叫苏醒的女孩出车祸后居然变成了一只黑猫,而这只猫居然去玩游戏了!我意识到,此《猫游记》非彼猫游记,但这本书仿佛有魔力一般,吸引着我读下去,欲罢不能。
              读早早的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迷迭的小白、财迷与可爱常常逗得我在周围人怪异的目光下捧腹大笑。然而,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故事戛然而止了——书店里,只有《猫游记》的第一册。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8-04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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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多写小说果然有好处,现在写个五百字跟玩儿似的~后面的还没写呢,不许插楼啊啊啊!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8-0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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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自然是很无奈很不舍,只好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早早能早日把后面的故事写完。很长一段时间,我天天跑去书店,却总是大失所望。
                  暑假结束了,我又回到了自己家,回到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当中去。繁重的学业,让我淡忘了这件事。
                  周末去看望爷爷奶奶,很偶然地又来到了书店,惊喜地看到了《猫游记》的第二、三册。翻开书,还是那熟悉的风格,还是那调皮的文笔,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恨不得把这书当面包给全部吞下肚。可仅仅两个小时的时间,又怎么够用?再一次,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上网,搜索,下载……(这种行为请勿效仿==)从此,我开始“挑灯夜读”,为了《猫游记》而废寝忘食……总之,仅仅一周的工夫,整套《猫游记》便被我“吃干抹净”了~
                  (未完待续)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8-0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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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写书评(如果这个算的话?),写得不是很好,多指教哈~~以前只写过跟这个很类似的《狮子王》中关于Nala的影评……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8-0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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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理解苏醒变成一只猫后的焦躁不安,开始理解苏醒用爪子笨拙地按着电话只为听听母亲的声音,开始理解迷迭努力赚钱只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开始理解迷迭被散云点拨后的自强,开始理解迷迭舍生救下无边风月,开始理解昨日烟花不寂寞与血骷髅共同赴死,开始理解苏醒生病后众人的心急如焚,开始理解苏醒终于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后众人的欣喜若狂……
                      这是一本不平凡的书,它会教给你乐观、坚强与自强,它告诉你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亲情、友情、爱情……
                      我爱上了《猫游记》,同时也牢牢地记住了它的作者:禾早。
                      这是一个故事的结束,也是更多故事的开始。
                      (完)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8-0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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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猫游记》
                        第二本看的就是《猫游》啦。这次换了个租书店,名“教辅”。
                        大红店面金漆的字。这家店更大,书也更多。禾叶三生有幸,能在里内看见早早的三本书。
                        一本便是《胭脂》了,又莫名其妙地激动好久,心里狂呼:“这里有它!这里也有它!”
                        ……望天……
                        这时已是初一过好久。
                        看见《猫游记》是偶然被它密密麻麻的字和萌清新的封面吸引的。
                        再望天,因为当时看完一本柳暗花溟的某书,厚厚的两部,字又密集,但情节十分精彩,意犹未尽。所以看到同样浓缩又浓缩的《猫游记》1加2加3全集终结版时,教我怎能不心生期待?!!
                        拿下来翻过几遍后更是压抑不住的欢喜。
                        “这是一位在现实中自称淑女的女孩,这是一只会玩游戏的猫,这是一个极度无耻又迷糊的魔法师。”
                        “女孩=猫咪=魔法师?!”
                        “三种身份,一个灵魂!”
                        ……这简介对口味,吾喜欢~~
                        再激动地来回瞅封面时,才在书脊上看见两个干净简洁的小字。
                        禾早。
                        好熟?哪里见过?
                        书脊下部分,一小片空白的地方,两个小字,一个双环圈,一个著字。干净得好让人喜欢。
                        不作犹豫,捧回家了。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2-08-05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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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天好似是放假,吾熬夜到三点多(破记录了来着~),书还未看完,却奈不住睡意,搁在枕边就沉沉睡去了。
                          睡到第二天好晚,日近午时。吃过饭被一群友子叫出去疯一下午,五点多回来。一回到家就各种掀被子枕头,最后急嚷嚷喊了句,“妈~我的书呢?!”
                          “我帮你还回去了,我还以为你看完了。”吾家娘亲也是书虫,两人一块儿租书的看的,一定是她看完自己的就顺带把吾的也还了。
                          气苦。当即一跺脚,这不行。
                          于是,蹬着自行车风风火火冲到了林园广扬。
                          吾虽然骑车煞快,但一向自命淑女,骑得是慢悠悠斯文文的,这次拼命不是为了赶早读铃而是为了一本书……
                          望天……这可是我踏上成为一名早点的不归路的预兆捏?!
                          喜滋滋捧回书,忘了看到几时。只是一番舍不得,再是一番舍不得。
                          最是不舍人间事,好书终结意未休。三分不舍放手,三分欢喜心头,三分惆怅难休,一分难言出口。
                          两本了。那时我还没记起,《胭脂》上刻的两枚干净小字,其实和这两枚是一般的。
                          无数个巧合下来,吾才相信果然是有所谓注定。越是回想,这感觉越是深刻。浓郁得让我开始想抛弃“无神论”转去相信“有神论。”
                          这番矫情的话打得羞赫。尽管吾脸皮颇厚,从来是学不会脸红的。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8-05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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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游记》暂完。
                            下面开始和《江湖》的机缘了。
                            留待明天,插楼的孩子们继续。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08-05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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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差点忘记。
                              拜谢杀爷加精~~
                              晚安诸位。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2-08-05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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