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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写给禾早,早点们的书摘、书评、故事、或点滴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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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介个楼,吾真是很羞赫。
想开个头,写一些关于禾早的书们的一些东西。也许会有啰嗦和废话,那就且凭早点们……敲锅砸铁一起来絮叨吧!
噢,还有,记得小心莫要歪楼了哦亲~~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8-04 21:00回复
    ---写给《胭脂大宋》
    到现在还记得,吾当年是怎么也弄不清书名到底是叫作《胭脂大宋》还是《大宋胭脂》的。纠结了好久。
    六年级。在一家叫博览的租书店遇见它。白底粉字的封面,有些旧,但让人感觉清新。
    书一捧上手就搁不下了,看完推荐给死党看。死党看完再两个人激动得絮絮叨叨。还大言不惭地评它为我们看书至今(六年级)最精彩最喜欢的一本穿越小说。
    想来又笑,六年级而已,又看了多少小说呢?但最后至今,它竟也站在了心里排名靠前的位置。
    吾只想说。禾早的小说未必写得最好,却是最合吾心意。
    啊,有一件幸呼“还好”的事。
    不知道当年是人品太差还是盗版泛滥还是怎么滴,那本《胭脂》的结局很简单地就完了。吾也记不大清,总之最后就是安心与江傲骑着马并排远去的场景。然后完结。
    完结?!莫名其妙抱着书翻了好久,就这么没了?结局好短喏。悻悻然之下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8-0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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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还好,幸亏有这不甘心。
      后来好久之后,摆弄妈妈的新手机看小说。因为还心念念着那本,所以虽然看完了但还是又搜了一遍,让吾诧异又惊喜的是,原来中间还有不少的一部分曲折是那本书上没有的!连坑爹都来不及呼,当即订阅下来就抱着手机沉浸下去了。
      呵呵,再笑,还好还好,幸亏幸亏。
      其实就算那时候未有搜索,后来也总会搜的。那是本教能人念念不忘的书不是么?
      当时还小,看小说都还不看作者名的。但很有些喜欢《胭脂》,所以抱着书翻来覆去还是瞅到了两眼禾早的大名。
      很奇怪的名字。对吧?于是,转眼就忘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8-0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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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插叙租书店里租《胭脂》那天的一个小故事。
        死党已经挑好了书,而吾还捧着两本书犹豫不决。
        因为要命的老板娘不许一次借书超过两本,所以共用一张卡的吾与死党十分的悲摧。
        “哪一本呢哪一本呢?看简介好像两本都不错……”吾看看暗下来的天色,央着死党帮忙选一本。
        于是她看看简介,再翻了两翻,“就这本吧!”
        “好,那就这本好了!”
        于是,留下来的是《胭脂》。是后来一切的开始。
        现在想啊,生活里有些故事似乎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呢。你当时置身其中不觉得如何,可是再回忆,再回味,会感觉微微奇妙地去猜度,那些当初,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定呢。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8-0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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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手头的实体书暂时只有三点呢。
          下一本,从《猫游记》讲起吧。
          嗯,关于《胭脂》,早点们尽可以插楼呢。
          吾也是懒人一只,理解理解哟,一起慢慢磨叽吧。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8-0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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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猫游记》
            第二本看的就是《猫游》啦。这次换了个租书店,名“教辅”。
            大红店面金漆的字。这家店更大,书也更多。禾叶三生有幸,能在里内看见早早的三本书。
            一本便是《胭脂》了,又莫名其妙地激动好久,心里狂呼:“这里有它!这里也有它!”
            ……望天……
            这时已是初一过好久。
            看见《猫游记》是偶然被它密密麻麻的字和萌清新的封面吸引的。
            再望天,因为当时看完一本柳暗花溟的某书,厚厚的两部,字又密集,但情节十分精彩,意犹未尽。所以看到同样浓缩又浓缩的《猫游记》1加2加3全集终结版时,教我怎能不心生期待?!!
            拿下来翻过几遍后更是压抑不住的欢喜。
            “这是一位在现实中自称淑女的女孩,这是一只会玩游戏的猫,这是一个极度无耻又迷糊的魔法师。”
            “女孩=猫咪=魔法师?!”
            “三种身份,一个灵魂!”
            ……这简介对口味,吾喜欢~~
            再激动地来回瞅封面时,才在书脊上看见两个干净简洁的小字。
            禾早。
            好熟?哪里见过?
            书脊下部分,一小片空白的地方,两个小字,一个双环圈,一个著字。干净得好让人喜欢。
            不作犹豫,捧回家了。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2-08-05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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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天好似是放假,吾熬夜到三点多(破记录了来着~),书还未看完,却奈不住睡意,搁在枕边就沉沉睡去了。
              睡到第二天好晚,日近午时。吃过饭被一群友子叫出去疯一下午,五点多回来。一回到家就各种掀被子枕头,最后急嚷嚷喊了句,“妈~我的书呢?!”
              “我帮你还回去了,我还以为你看完了。”吾家娘亲也是书虫,两人一块儿租书的看的,一定是她看完自己的就顺带把吾的也还了。
              气苦。当即一跺脚,这不行。
              于是,蹬着自行车风风火火冲到了林园广扬。
              吾虽然骑车煞快,但一向自命淑女,骑得是慢悠悠斯文文的,这次拼命不是为了赶早读铃而是为了一本书……
              望天……这可是我踏上成为一名早点的不归路的预兆捏?!
              喜滋滋捧回书,忘了看到几时。只是一番舍不得,再是一番舍不得。
              最是不舍人间事,好书终结意未休。三分不舍放手,三分欢喜心头,三分惆怅难休,一分难言出口。
              两本了。那时我还没记起,《胭脂》上刻的两枚干净小字,其实和这两枚是一般的。
              无数个巧合下来,吾才相信果然是有所谓注定。越是回想,这感觉越是深刻。浓郁得让我开始想抛弃“无神论”转去相信“有神论。”
              这番矫情的话打得羞赫。尽管吾脸皮颇厚,从来是学不会脸红的。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8-05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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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游记》暂完。
                下面开始和《江湖》的机缘了。
                留待明天,插楼的孩子们继续。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08-05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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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差点忘记。
                  拜谢杀爷加精~~
                  晚安诸位。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2-08-05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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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关于《猫游记》其实还有一件不得不说的小故事。虽然说来羞愧,实在愧对社会道德……但,还是想说说。
                    当年年少少年事,再忆莞尔难言清。
                    大爱《猫游记》的孩子一定会感同身受。
                    面对一本租借来的、不属于你的《猫游》,而你正看完,已经沦陷入迷。没有电脑可以存文档或下载,没有书店能找见第二本实体书,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也没有它。你是否会生出一种热烈又强烈的渴望和贪念……希望这本书是你的?
                    希望它能放在自己触手可及的书架上,希望它能成为你珍藏的珍品之一,希望它能成为自己的所有物。
                    于是……电闪雷呜,狂风呼啸,某禾一手紧握《猫游》,一手捏着良心……
                    然后把《猫游》藏进自己的书架,再抽出另一本书。
                    那是一本缠着绿色藤蔓封面的书,绿色的书名:《绿色少年》。
                    书也很厚,字同样密集,甚至比当时的《猫游》还要新一点点。自己偶然得来,也甚喜欢。但终究是比不上《猫游》。
                    于是……
                    “阿姨,我……我还书。卡号是……”心若擂鼓,目不转睛,一眨不眨……
                    我擦~
                    真是见了鬼了,她也不瞅瞅书名对不对得上号,就鼠标一点,“已还”。
                    还是借书时她为了省事儿只记了个“借出一本?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2-08-0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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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文笔,文风,给我的感觉。这四点都能让我感到锲合的,只有早早的书全部做得到。
                      当然,也有其他一些很赞的大作,也是勿庸置疑的让人喜欢的。
                      这里先打住,并不是为了谈吾自己而说这些,只希望能一定程度地表达出对禾早的书的喜爱。
                      《江湖》在后来拥有手机后看完了后半部。吾想,这是自己至今为止最喜欢的一部网游了,连《猫游》都要暂排其后。
                      秦筝,这个女孩,是吾最喜欢的女生类型。清丽不俗,聪明慧颖,倔强坚强、大气洒脱。
                      如若我是男子,就想娶这样的娘子。如若我是女子,便想做她至亲的好友。
                      离朱的性格与秦筝有些相似,但秦筝更为内敛,也是清明。
                      不是说不爱离朱,她的性格也是让我极欢喜和舒服的。只是偏爱,让秦筝更胜一筹 。
                      更不必说韩铁衣。那个流气又腹黑的家伙,俘惑了多少妹纸的心。
                      谢谢早早,谢谢《江湖》。给了我们这样一场盛大的美好。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2-08-0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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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今儿我们来说一说早早的大名----禾早。
                        也许有的孩纸已经问过早早知道了禾早这笔名的来源,有的孩纸还未知。
                        嘘----
                        知道的孩子会心笑一笑哦,让吾来揭秘。
                        亲们,
                        你们是否也觉得“禾早”两次干净又秀洁?
                        是否也觉得“禾早”两字精致又大气?
                        是否也觉得“禾早”两字奇怪又难揣含义?
                        是否也对早早的笔名感到好奇和奇怪了很久?
                        好奇禾早为什么要取这两个字为笔名呢?
                        ……其实,故事是介样纸的……
                        某日早早准备注册写文,可是写文总要个笔名吧?
                        还要想笔名?真麻烦,那多难想啊。
                        于是吾们懒得想笔名的懒枣,随眼一瞥,正好瞅到手边一本三毛大作:《稻草人日记》。
                        发现什么了吗发现什么了吗亲?!!
                        禾早。
                        正是取自“稻”字的左边,“草”字的下边而得来的。
                        于是,我们华丽丽的早早就这么出现了……~
                        呼呼,不得不说,这是个相当有爱的故事。也是相当有爱的禾早。
                        剧场结束,鼓掌~
                        亲们,你们可有更喜欢禾早一些了咩?^-^~


                        来自手机贴吧24楼2012-08-0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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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先不说书了好么?下午的跨栏,大家都看了吧。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2-08-0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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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想在那一刻不带任何猜测和言语抱一抱你。【题记】
                            我不想说什么多余的。猜测那么多,舆论那么多 。
                            其实,谁也没有资格去责怪。
                            他今年已经那么努力。今年的5月19日在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以12秒97获金牌;6月3日,国际田径联钻石联赛第四站尤金站借风力以12秒87的成绩平世界纪录夺冠。按实力足够进奥运前三,可是赛场就是这么残酷。《摘自九昂说说》
                            当时,解说员哭了,多少人哽咽了。可是网上骂他的帖子很多很多,说他演技真好,说他抢镜。
                            08年,他因伤退赛的时候,说他走也应该走完全程。
                            12年,他摔倒忍痛单脚跳完全程,却又说他做作。
                            到底想要他怎样?
                            总之,不管别人如何说,不可辩驳的是,他是中国的英雄,是他创造了中国的田径历史。
                            我们热爱你,刘翔。
                            转说说的时候,明稚说了这么一段。
                            她说: 不管怎样,只要是运动员,只要你站在赛场上,我都为你骄傲为你加油。我不在乎金牌输赢,只在乎你的努力和奋斗还有赛场上的精彩。永远爱刘翔 。
                            现在,摘一些微博上的评论吧。
                            简简单单说:那一刻没人怪你。
                            于莹莹说:希望你能坦然面对一切,你尽力了,我们都看得到你的辛苦、努力,祝福你,刘翔。


                            来自手机贴吧26楼2012-08-08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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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寒说: :十二年来,三十六次世界冠军,四大满贯,打破世界记录,快到30岁,依然能跑出12秒87,身边站着的对手都是20岁上下的年轻人,最后拼到跟腱断裂。我不能代表其他人说什么,但是刘翔,谢谢你给我带来的一切。
                              杨建说:你是一名战士。
                              最后的最后,还是请允许我抱一抱你。
                              仍然就想在那一刻不带任何猜测和言语抱一抱你。
                              刘翔。


                              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2-08-08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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