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宸兮吧 关注:20贴子: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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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浅缀 待以宸兮』各位亲们 请认真的看看吧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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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欢迎大家来到此吧
喜欢本吧的朋友都可以加会员,请大家踊跃发帖~为了本吧更加美观,请按格式发帖(格式下面会说)
未见END请勿插楼,谢谢!
第一部分:本吧执法原则
1--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ula.html 第二部分第7条(禁止发布违法内容),第13条(禁止爆吧)的行为,一律立即对 违规行为实施者 予以封号和删除违规发言的处理。
2--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二部分第9条(禁止发广告)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广告类发言,对反复违反者,将予以封号处理。
3--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8条(禁止在贴吧捣乱)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发言,并对违规ID或IP实施封号处理。
4--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9条 的发言(灌水,刷贴,广告,有碍观瞻内容),一律立即删除。对反复发布此类内容者,将实施封号处理。
5--对违反本吧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所进行的规定(详见本规则第二部分)的,应按照本规则第二部分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6--本规则如有规定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应以百度贴吧协议规定为准。
7--吧主和小吧主执法时,对上述1~4条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的情况,必须一丝不苟严肃处理,对于5~6条所述情况,应采取人性化执法,尽可能多警告,少处罚,应尽可能以化解本吧网友矛盾为先。



1楼2012-07-17 21:58回复
    第二部分:补充违规处罚规定
    说明:本部分规定为本吧管理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进行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吧内部管理办法,如有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的内容,则应以百度贴吧协议为准。
    1--发帖标题格式规定:『于光浅缀 待以宸兮』
    前面的部分是规定的 后面是自己的标题。
    网友发帖时在标题开头使用如下统一格式:如有格式错误者 请自动重发 然后吧主会删掉格式错误贴。
    2--本吧吧主或小吧主有权根据自己判断删除疑似辱骂贴,被删贴者有权在帖子被删除后向吧主申诉并申请回复帖子。
    3--网友有权请求吧主或小吧主帮助其删除 该网友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某一贴子,但吧主可酌情提供帮助或者拒绝帮助。吧主小吧主可自行删除其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帖子并重发。
    4--吧主有权对于被顶起的古老的坟贴(半年以前发布的主题为坟贴)进行鉴别后,删除无讨论价值的坟贴主题。
    5--注册马甲或直接使用IP身份发言攻击本吧会员者,吧主有权直接封停攻击者的ID和IP发言权,对于会员与新马甲的争执引发的会员违规,吧主可根据保护会员的原则免除对会员的封号处罚。
    6--吧主一经确认注册马甲或使用IP身份捣乱者为本吧某一常用ID,将记录在案,将来有必要时,吧主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或 禁止其主ID在本吧的一切发言活动。取消会员资格或禁止主ID发言后,须待吧主长期观察,发现该网友确有改过后方能重新允许其加入会员或恢复其主ID发言权。
    


    2楼2012-07-1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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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精品贴设置标准
      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帖子,与本吧原有帖子内容都不雷同,且符合以下标准中任意一条即有资格成为精品贴(欢迎大家推荐):
      1--原创文章,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5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2--贴图帖,图片不少于15幅,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3--转载文章,标题注明“转载”和原作者,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10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4--视频帖,视频不少于一个,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5.还有很多的贴子。只要赞、转、分享。次数多 很多人喜欢 都可以申精
      


      3楼2012-07-17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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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置顶贴标准
        1--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吧主有权自行判断其是否值得引起关注,对于值得网友关注的主题,无论是否精品,吧主有权对其予以暂时置顶推荐给网友,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2--对于吧主或小吧主发布的重要管理通知,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3--对于网友发起的贴吧活动的专用宣传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4--对于违规发言或违规行为的证据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进行示众,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4楼2012-07-17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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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封』************************


          6楼2012-07-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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