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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抄袭2010金版12期石灰的《对话录》的编读写手“对话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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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然后怒了
2011年5月31日13:46


1楼2011-05-31 16:20回复
    最初时候发现《女人坊》下半月第五期,一个叫“五儿”的作者写的一篇稿子《致命游戏》和《男生女生》金版石灰的那篇《对话录》何其相像,发帖到《女人坊》论坛,编辑维护自己的写手,定性为不是抄袭。
    我和朋友只是一介热心的读者,杂志自己说不是抄袭那是在自损名声,和我们也没多大关系,此事本想作罢。
    没想到那个写手“五儿”竟然跳出来说自己具备大师风格,看着眼熟也不奇怪!天啊,竟然有如此厚颜的文抄公,真是长见识了!然后我们真的怒了!
    所以特把帖子转到这里,让熟悉《男生女生》的朋友们鉴别一下,让真正读过石灰那篇《对话录》的朋友们甄别一下,这是不是抄袭呢?
    原帖如下,里面包括《女人坊》编辑的回帖,路过的留言以及作者“五儿”的叫嚣,都一并整理贴出:
    


    2楼2011-05-3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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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建议]2011第五期下半月“致命游戏”纯属抄袭!!
         [建议]2011第五期下半月“致命游戏”纯属抄袭!!   
         
           唉……
           今天刚买到下半月第六期,记得多日前当拿到第五期下半月的时候,习惯性的先翻开恐怖小说欣赏,可是刚看了几行就失望之极,因为第五期的恐怖小说“致命游戏”太眼熟了,通篇都眼熟的不得了,当时真的很气愤很气愤!不知道该文章的作者“五儿”是新手还是名人,如果是经常上稿的作者,那么其之前的文章也很值得怀疑!
           因为当初凭着记忆知道此文在《男生女生》金版看过,但是想不起第几期了,因为家中杂志书刊太多,也无法寻找,所以就不了了之。
           没想到今天我朋友给我打电话说:“真是天网恢恢啊!”原来她今天闲来无事翻着旧书看,竟然无意当中翻到了我之前给她提过的《女人坊》抄袭之文,就在2010年第12期金版《男生女生》的第一页,文章标题是“对话录”,作者:石灰。
           这个“五儿”的抄袭之恶劣我就无需细说了,编辑自己可以找出2010年第12期金版《男生女生》的第一篇文章“对话录”,然后对照《女人坊》下半月的“致命游戏”,就一目了然了。
           唉,心情难以表达,总是替那些抄袭的所谓“写手”感到悲哀,且抄的如此明目张胆,你上的是女人坊啊,抄手们。女人坊发行量以及覆盖面在国内也名列前茅啊,竟然还敢把抄袭的文章拿给女人坊,竟然也上稿,真是悲哀啊!难道全中国就你自己每个月既买《女人坊》也买《男生女生》的吗???
         
           首先说的是《男生女生》2010年第12期“对话录”的情节:
          文章以网络论坛为切入平台,主角“我”在论坛上发现一个帖子,帖子称:“回复你的手机号码,开始玩一个游戏。双方通过电话交流找出对方为主要目的。”
      其后开始了游戏。
            在游戏中,作者石灰展开了下列情节:
            一是“我”在公交车上接到对方电话,正巧此时公交车报站名,文章中写到“我一下掐断了通话,但直觉告诉我,已经晚了。”对方据此猜出“我”的大致方向,文章中写到“当然,你以为我放着懒觉不睡这么早给你打电话是好玩?告诉你吧,我刚刚查询了本市的公交系统。在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也就是7点47分。总共有4辆公交车会在小苑路靠站。不过其中一辆接下来会驶向饮食街和旅游区,这些都不是你可能会上班的地方。还有一辆是驶向郊外的,沿途不会再靠站,这辆车也不可能。所以你上班的地方,就在剩下的这两辆车路线之中。”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本来这只是我刚才的推测,可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又打给我,不过这倒给了我新的提示。”
           “哦,什么提示?说来听听。”我努力使自己保持镇定。
           “你想听的话我就告诉你,如果我没推测错的话,你应该是下车后立刻打电话给我。从你掐断电话到你主动给我打电话,时间总共过去了十四分钟,也就是8点2分。这样对照剩下两辆车的路线,假设误差在三分钟以内,其中一辆车应该在十七中学和急救医院两站之间。就算没有在行驶中,你也不可能在这两站下车,所以这辆车排除。而另一辆车系统显示应该在8点3分在建新路靠站,而这里正是商业IT公司中心,数百家的公司,几十幢写字楼。所以,综上所述。你现在在建新路。”
        
      


      3楼2011-05-3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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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对方扬言在幼儿园放了火,通过在电话中消防车的声音来判断“我”所处的位置。文章中写到“第三小学的火是我放的,当然,放火本身并不能确定你的位置。但火灾的后果可以给我提供足够的信息。第三小学位于建新路最南端,事先我已调查了最近的消防局位置。倘若第三小学失火,消防局必然全程穿越建新路前去救火。而消防车的警报声高达115分贝。因此,如果我们以消防车为圆心,以警报声的传播范围为半径,我们就可以画出一个在建新路上移动的圆形。建新路路宽二十米,两侧建筑都恰好在此圆形范围内。而我在消防车进入建新路前刚好给你打电话,我一边注视着消防车在建新路上的移动位置,一边仔细聆听电话里从小到大再从大到小的警报声。因此,我不难可以画出一个警报声强弱变化和消防车移动位置的关系图,电话里警报声最强时是在消防车进入建新路四十米处。这里道路的左侧是一家百货商场,你不会在里面上班吧,而右侧则是未来大厦写字楼。而你,就在未来大厦里十楼以下的楼层之中”
               第三个情节就是两人约定去餐厅,在餐厅中的斗智斗勇……
               第四……忽略不写
               本文的篇幅较长,故事展开的比较丰富,最后揭秘就是同事为了除去“我”这颗眼中钉搞出的这个游戏,从而我被迫辞职。
               在结尾解谜处文章写到:我点点头,“这个动静实在太大,虽然能够达到目的。但实在是有违合理。”
             “没错,其实我也不知道这火是哪个混蛋放的。当时我正与客户谈完事,准备回公司,路过第三小学时,看见起火。临时利用了一下而已。”
             “你的反映能力与应变能力真是世间少有。”我赞叹道,“但为了一个职位,你做了这么多事,值得吗?”
        ……………………


        4楼2011-05-3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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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说《女人坊》中的“致命游戏”:
                此文篇幅较小,有字数限制故此文只采用了“对话录”中诸多情节中的前2个,就已经足够成文了。
                文中的“我”是在路边电话亭接到的陌生电话,然后开始了找出对方的游戏。
                首先,我在地铁上接到对方电话,当时正在报站名,文中写到“我猛地挂断了电话,但是直觉告诉我,已经晚了,……”“很简单,我在早上打电话的时候,知道了你在上地站下车,当时的时间是8点45分,而一般公司上班都在早上9点,因此你的步行距离只能有15分钟才能保证不迟到,当然,你在上地站向南走或者向北走都有可能,所以我从上地站分别向南和向北各步行了15分钟,结果,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发现了上地站的南侧几百米处有一个卖手机卡号的便民亭……”
          


          5楼2011-05-3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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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幼儿园发生投毒事件,对方通过电话中救护车的声音判断出我的具体位置。文中写到“你知道的。救护车要去幼儿园,必然由上地七街从北向南开,而救护车的警报声音能达到120分贝,这样我只要注意消防车移动的位置,就可以以救护车为圆心,通过你电话声音中救护车警报声的强弱来判断你所在的建筑物的位置,而警报声最强的时候是在经过华夏大厦附近,华夏大厦的对面是一座电影城,你不可能在电影城工作,因此很轻松就可以判断出,你在华夏大厦工作,并且楼层不可能太高,否则不会昕到警报的声音,大概十层之内,接下来我只要再去查查这些大厦里面的哪家公司在那天晚上加班,就可以很快找到你了……”
                   第三是快递员送包裹的情节。
                   此文到这里全部情节展开完毕,之后解谜上面的三个行为原来都是我同事为了排挤我的诡计,文章中写到“原来这一切只是个骗局,什么善于追捕猎物的猎手,什么给幼儿园投毒,什么利用救护车警报来搜寻我的位置,一切只不过是他利用周围发生的事件而撒下的弥天大谎,被恐惧蒙蔽了双眼的我,却看不见早已经浮出水面的答案。”……
            


            6楼2011-05-3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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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发帖楼主)   11楼
              哦…………
                     亲爱的编辑们,我刚看到上面的这些回复,原来这样子不叫抄袭啊…………
                     当读者看到一篇文章之后,脑海中立即涌现出另一篇文章的情节,包括我的朋友看了都会说,啊,这篇文章怎么这么熟悉啊?原来有这样效果的文章不叫抄袭!
                     好吧,看来以后广大的写手们都有素材可写了,随后我把两篇文章自认为是抄袭的地方发上来,写手们都可以参照一下,题材都可以这样引用,都可以这样类似,这不叫抄袭!
                     我因为自觉分不清楚抄袭的概念,所以发了上面的帖子,为此向作者和编辑致歉!
                     以此贴为证!以后类似的事情都不能归类于抄袭!!
              如水编辑,此文中运用手机作案,利用报站名和幼儿园消防车确定位置和原文都是相同的。原文的篇幅很长,故事继这几个情节之后还在开展,可是“致命游戏”除去刚才说到的相同情节之外还有什么呢,没了!
              此文的主要内容竟然都是别的文章相同之处!并且该文章连主题都没有修改,和原文一样都是同事为了升职进行的诡计骗局。
              说到文风和切入点的不同,让人不由得想到“午夜精灵”,据说此人抄袭的甚是高明,抄的紫苏啊害虫啊等等上稿达人的文章,全部都是改头换面,换成自己的语言,最后还是闹得沸沸扬扬,臭名远扬啊!!
              其实贵社如此定性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但是也有些窃喜,真的,我决定以后也给女人坊写稿子了!不知道贵社是否欢迎?!
              在此,我为自己如此敏感武断地随意界定别人抄袭的行为,向作者“五儿”和广大可敬的编辑致歉!因为自己的无知耽误了大家宝贵的时间,让写手“五儿”无端受了莫名的委屈,对不起!
              “五儿”,我决定从此视你为我的偶像,向你学习,坚决追随你的脚步踏入“写手”行列!
              


              8楼2011-05-3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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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onny(写手五儿)   23楼
                感谢楼主贴出全部两片文章,方便大家判断
                楼主所说的我抄袭的情节,即楼主上述的三个情节,大家可以看一下,楼主主要所述情节不外乎是用消防车的声音判断受害者的位置这一情节,可是这一情节在CSI中运用过多次,另外我印象中一本日本推理漫画中也早就用过,非常抱歉我的记忆力没有楼主那么强,我可以去翻一下旧书,看是否能找出来是哪一本。
                另外我文章中所写的情节,比如快递送包裹,和对凶杀案的描述、如何获取手机号码等等《对话录》中没有的情节,为什么楼主闭口不提呢?
                作为写文章的人,灵感往往转瞬即逝,全都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电影、小说、漫画等的积累,我不敢说某个情节是前无古人的,也许这一阵子看希区柯克看多了,或是最近猛读东野圭吾,不自觉带上了大师的风格,但是我认为正如编辑所说,文风完全不同,文字也没有任何重复之处,楼主只断章取义来判断,未免有失偏颇。
                客人(发帖楼主) 24楼
                本来我真的懒得再扯了,既然编辑都已经认定一个文章三分之二以上的情节都和别的文章相同,不是抄袭,我作为一个读者也深感自己无聊多事,已经为了自己不懂你们业内的规矩致歉了,没想到你竟然还理直气壮地再次狡辩!
                好吧,既然这样,那么我看来还不能不扯了是吧?
                你既然不怕丢人,我把该帖子发到别家论坛,让大家共同去评论,好不?
                过几天,我会把大家评论的结果转告给你!
                客人(发帖楼主) 25楼
                我这人火气大,不能让人激!本来已经没事了,非要还来刺激我!
                我现在敢说,你写这个稿子的时候,肯定是把2010年第12期的《男生女生》金版放到手边的,既然编辑已经在维护你,给你台阶下,我也顺杆爬道了歉,竟然还来刺激我!
                只要仔细读过这2篇文章的人,相信都会明白真相的。
                也太过于的巧合了吧,人家第一个情节是报站名,你也报站名。人家接下来的情节是幼儿园失火,以消防车为道具,你这里接着就是幼儿园投毒,以救护车做道具。
                至于忽略不计的剩下的情节,还说什么呢?通篇一共5000字左右,开展了三个情节,第一个第二个都是人家的,这还不算抄袭?是雷同?是巧合?还是改编?改编是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并且要支付稿酬的,你知道不?
                真不明白你还来这里狡辩的什么呢?现在的文抄公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你以为你有后台撑腰,不怕是吧?
                如果来真的,我背后还有广大的读者和网民呢,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客人(117.65.*.*)   26楼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哈哈,这句好可爱。
                客人(115.201.*.*)   27楼
                   Post By:2011-5-31 13:22:00
                巧合什么的解释真是太巧合了,这篇帖子看下来,那个五儿“借鉴”的功夫真是不错啊!
                有木有!!!有木有!!!
                写稿子的人,你们伤不起啊,被PK的稿子没的上,一个借鉴,就可以打发举报人的有木有!!
                看杂志的人,你们伤不起啊,看到情节一样的,举报了却被追打成没事找事的有木有!!
                编辑,你们伤不起啊,遇见一个借鉴的,你们先是痛批那些抄文官,转而话锋一转,撇清关系,最后又帮抄文官说话的,有木有!!
                因为看过一篇类似的文章,心里自然不舒服,举报了,却要被人说是成心找麻烦的,有木有!!
                你以为你是为了杂志好,出来举报,平复心情,却要被厚脸皮的人讥讽,甚至嘲笑的,有木有,有木有!!
                抄袭的,你以为你爸是李刚,就了不起了,有木有!!
                你每月发几个月经小抄,就很拽了,有木有,有木有!!!
                也难怪,你每月要来好几个大姨妈,买卫生巾的要钱请大姨妈下馆子要钱,索性在家请她吃饭还要买菜钱!!!
                你借鉴了,还说那是“如有雷同,不甚荣幸”的,有木有!!!
                写稿子的,看杂志的,你们真的伤不起啊。。。。
                有人抄成瘾了,有人抄得都买房子了,有人抄着抄着都成名人了。。。
                做人难,做抄文官更难,你必须要脸皮厚,心要黑,钱要抓,眼要远。。。有木有,有木有!!!
                


                9楼2011-05-3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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