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onny(写手五儿) 23楼
感谢楼主贴出全部两片文章,方便大家判断
楼主所说的我抄袭的情节,即楼主上述的三个情节,大家可以看一下,楼主主要所述情节不外乎是用消防车的声音判断受害者的位置这一情节,可是这一情节在CSI中运用过多次,另外我印象中一本日本推理漫画中也早就用过,非常抱歉我的记忆力没有楼主那么强,我可以去翻一下旧书,看是否能找出来是哪一本。
另外我文章中所写的情节,比如快递送包裹,和对凶杀案的描述、如何获取手机号码等等《对话录》中没有的情节,为什么楼主闭口不提呢?
作为写文章的人,灵感往往转瞬即逝,全都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电影、小说、漫画等的积累,我不敢说某个情节是前无古人的,也许这一阵子看希区柯克看多了,或是最近猛读东野圭吾,不自觉带上了大师的风格,但是我认为正如编辑所说,文风完全不同,文字也没有任何重复之处,楼主只断章取义来判断,未免有失偏颇。
客人(发帖楼主) 24楼
本来我真的懒得再扯了,既然编辑都已经认定一个文章三分之二以上的情节都和别的文章相同,不是抄袭,我作为一个读者也深感自己无聊多事,已经为了自己不懂你们业内的规矩致歉了,没想到你竟然还理直气壮地再次狡辩!
好吧,既然这样,那么我看来还不能不扯了是吧?
你既然不怕丢人,我把该帖子发到别家论坛,让大家共同去评论,好不?
过几天,我会把大家评论的结果转告给你!
客人(发帖楼主) 25楼
我这人火气大,不能让人激!本来已经没事了,非要还来刺激我!
我现在敢说,你写这个稿子的时候,肯定是把2010年第12期的《男生女生》金版放到手边的,既然编辑已经在维护你,给你台阶下,我也顺杆爬道了歉,竟然还来刺激我!
只要仔细读过这2篇文章的人,相信都会明白真相的。
也太过于的巧合了吧,人家第一个情节是报站名,你也报站名。人家接下来的情节是幼儿园失火,以消防车为道具,你这里接着就是幼儿园投毒,以救护车做道具。
至于忽略不计的剩下的情节,还说什么呢?通篇一共5000字左右,开展了三个情节,第一个第二个都是人家的,这还不算抄袭?是雷同?是巧合?还是改编?改编是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并且要支付稿酬的,你知道不?
真不明白你还来这里狡辩的什么呢?现在的文抄公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你以为你有后台撑腰,不怕是吧?
如果来真的,我背后还有广大的读者和网民呢,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客人(117.65.*.*) 26楼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哈哈,这句好可爱。
客人(115.201.*.*) 27楼
Post By:2011-5-31 13:22:00
巧合什么的解释真是太巧合了,这篇帖子看下来,那个五儿“借鉴”的功夫真是不错啊!
有木有!!!有木有!!!
写稿子的人,你们伤不起啊,被PK的稿子没的上,一个借鉴,就可以打发举报人的有木有!!
看杂志的人,你们伤不起啊,看到情节一样的,举报了却被追打成没事找事的有木有!!
编辑,你们伤不起啊,遇见一个借鉴的,你们先是痛批那些抄文官,转而话锋一转,撇清关系,最后又帮抄文官说话的,有木有!!
因为看过一篇类似的文章,心里自然不舒服,举报了,却要被人说是成心找麻烦的,有木有!!
你以为你是为了杂志好,出来举报,平复心情,却要被厚脸皮的人讥讽,甚至嘲笑的,有木有,有木有!!
抄袭的,你以为你爸是李刚,就了不起了,有木有!!
你每月发几个月经小抄,就很拽了,有木有,有木有!!!
也难怪,你每月要来好几个大姨妈,买卫生巾的要钱请大姨妈下馆子要钱,索性在家请她吃饭还要买菜钱!!!
你借鉴了,还说那是“如有雷同,不甚荣幸”的,有木有!!!
写稿子的,看杂志的,你们真的伤不起啊。。。。
有人抄成瘾了,有人抄得都买房子了,有人抄着抄着都成名人了。。。
做人难,做抄文官更难,你必须要脸皮厚,心要黑,钱要抓,眼要远。。。有木有,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