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曝光的“盗卖遗体案”无疑再次证明了资本的危险性。根据公开报道,涉事公司非法购买遗体,是为了生产“同种异体骨”等产品。同种异体骨是一种骨缺损修复材料,用于治疗超出骨骼自愈能力的骨缺损。在我国,每年有超600万骨缺损或功能障碍的患者,治疗需求庞大。据悉,治疗骨缺损的修复材料可分为自体骨、天然骨修复材料和人工骨修复材料三大类。近年来,天然骨修复材料占据了我国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其中,同种异体骨占天然骨修复材料90%以上的份额。这意味着我国整个骨缺损修复材料市场中,同种异体骨占据约55%市场份额。从来源上说,同种异体骨是取自死亡或被截肢的人体的骨组织。公开报道显示,这些骨组织主要来自经过严格筛选的捐献者或从活体取下(比如一些截肢手术)。需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捐赠(献血、捐赠器官等)方面,国内的捐赠意识一直不强。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的遗体和器官捐赠文化尚未完全普及。截至今年5月,我国公民逝世后遗体器官捐献累计达到5万余例。而这个数字,美国只需两年即可达到。同时,我国通过截肢等手术等获取的骨组织也较为稀少。有医生表示:“在国内,手术中大量可以加工成同种异体骨的骨头都被当作医疗垃圾处理掉了。因为医院建立‘骨库’需要走复杂的流程,个人需承担繁琐的额外劳动,还要承担风险,十分费力不讨好。”而且,国内的骨库数量也较为稀少。除此之外,剩下的骨组织就是其他来源渠道了。临床上,同种异体骨为什么占据主流?是否有其他可代替的产品?能否从资本角度直接削弱同种异体骨行业从业者的动机,让盗卖无利可图,从而尽可能避免盗卖事件?为什么同种异体骨占据主要市场?骨缺损是指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肿瘤、外伤、坏死、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疾病均可导致大体积的骨缺损产生。对于较大体积的骨缺损(直径大于 8mm),骨组织无法自愈。在临床上,骨移植是治疗骨缺损的主要方法。而骨移植使用的骨修复材料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1668年,动物来源的异种骨被用于骨移植。不过,动物来源的骨组织虽然具有良好的骨传导能力,但也存在免疫排斥反应、传播疾病、延迟愈合、感染等风险。如今,相关企业已能通过高温煅烧等方式去除免疫原性,但这也会导致生物可降解性下降,临床应用占比不高。1820年,自体骨首次被用于骨移植。自体骨,即取自患者自身的骨组织,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优异的骨传导能力和骨诱导能力,在20世纪初就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已是临床应用的“金标准”。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自体骨的临床使用比例约为62%,并呈持续下降趋势;医疗技术水平更高的美国在2017年自体骨临床使用比例为45.51%,也呈下降趋势。自体骨的应用量持续减少,一方面是自体骨本身存在局限性,如其供应量受患者自身骨骼的限制,有时无法满足骨移植需求;取用自体骨需要额外的手术,会造成患者的额外失血与创伤,增加手术难度与复杂度;取骨部分存在并发症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骨修复材料的发展,天然骨修复材料与人工骨修复材料快速应用于临床。奥精医疗招股书显示,2018年,天然骨修复材料已占据我国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天然骨修复材料主要分为同种异体骨、异种骨、脱钙骨基质。相较于自体骨,同种异体骨的来源更为广泛,并保留了骨骼的自然结构、形状和强度,能够促进新骨生长。基于这些优势,同种异体骨已成为自体骨的有效替代品,2018年其在天然骨修复材料中的临床应用比例超90%。但是,同种异体骨的来源始终存在法律与伦理问题。脱钙骨基质是取自同种异体骨,由胶原蛋白、非胶原蛋白、生长因子、少量磷酸钙及细胞碎片等组成的骨修复材料。该产品与同种异体骨一样,来源有限且存在法律与伦理问题。另外,脱钙骨基质还存在机械强度差、批次间质量差异大、免疫排斥风险高等问题。除了同种异体骨为代表的天然骨修复材料,人工骨修复材料也在高速发展。根据材料性质,人工骨修复材料可分为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等。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工骨修复材料逐渐受到临床关注,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得到快速发展。据悉,该时间节点之后,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仿生程度逐渐提高,出现了更丰富的材料,如多孔钛及钛合金、钛镍合金、钽金属等金属材料;生物陶瓷、硫酸钙骨水泥、生物玻璃等无机非金属材料;胶原蛋白、透明质酸、壳聚糖等高分子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组织工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