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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请蓉及所谓的月月粉丝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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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仅代表我个人,发表以下说话。没有站在任何一边。
我对于蓉的为人及做法,不予以肯定。


IP属地:上海1楼2010-10-08 04:02回复
    第一,我虽然同作者一样都是宅女,但文中所写的网络用语我也是一知半解,对于一篇写实的文章中出现过多的网络用语及污秽的骂人语言我表示不解。


    IP属地:上海3楼2010-10-08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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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文中出现很多描写非常仔细,表面非常真实,其实不符合逻辑的片段,比如洒在洗手台上的米田共,或者作者身在局中却无比反常的举动。本该这样做的,作者却百般解释是为了负责而那样做,使自己陷入所谓的雷人“囧境”。


      IP属地:上海4楼2010-10-08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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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作者已经判定小月月已经神志不清,并与其母联系,不过其母,貌似也是无法沟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正常人都会请110解决,作者说: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会没面子。请问,上海何其大,这种事110没有遇见过?你认为你在文中写到的你的解决办法就是最好的?如果月月的母亲问你要人,你完全可以请她去局里,一届弱女子无法保护她,暂且由110看守。大家都是明理人,你妈会怪你没看好一个神经失常的人么?


        IP属地:上海5楼2010-10-08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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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是对于作者人品上的谴责。如你文中所描述的,既然你已经知道月月曾经经受爱情打击,神志已经不清,于对这种女孩,你身为她的老同学不该写出这篇贴来嘲讽她,侮辱她,厌恶她,鄙视她。而是应该事后打电话慰问她的情况,或者你多么不愿意再联系她,也不能写出这种贴让大家嘲笑她。这样确实你解除你的恶心和阴影吗?我想没有吧!你只有更加恶心和厌恶。你是多么希望让大家一起见证她的不堪!这篇贴正显示出你心中的丑恶!


          IP属地:上海6楼2010-10-0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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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明理人…都是明理人…明理人…明理…明…


            IP属地:江苏8楼2010-10-08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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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 俺稀罕你。求交往。


              9楼2010-10-08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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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1,一切都是浮云,说再多,有用么,对LZMM有用还是对那个小月月有用?没用啊
                于是,不如淡定的围观,故事什么的,看看就好,笑笑就好


                IP属地:江苏12楼2010-10-08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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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太过认真了,洗洗碎了。
                  真的不认真,这样evo就真的散了。
                  猪哥,如果我有机会的话,我就不会让你散了evo。
                  如果一切都不要认真是嘛?
                  我现在算是顿悟吗?


                  IP属地:上海13楼2010-10-08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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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 为这破事 一天没睡


                    14楼2010-10-08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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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LZ


                      15楼2010-10-08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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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人就是起哄起出来的,描写一个神经病的生活也能如此入木三分,可见LZ的文笔还是有一定基础的,因此,无论怎样,权当看客,说真的,认真你就输了


                        17楼2010-10-08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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