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涉县法院法官杨彦花
违法办案无人管
(2007)涉民初字571号民事判决书开庭,原审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当场提出法官杨彦花不与理采,更无视证据......杨彦花以独任审判违证据下判..........。
证据一,合同(到期不支持)二,笔录(制作后文书与笔录不一致,将其产权丢失)都在案。还有河北邯郸市涉县法院(2008)涉民初字第124号2008年3月3日开庭后至09年10月下同样判决......违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原则.....
连 哄 再 骗 七 余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