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们16届都是49元全包的套餐,当初毕业销卡之后,出社会了才觉得校园卡的套餐真香
(虽然电信校园卡在学校网络垃圾,但在其他信号基站完善的地区还是很香的)在知乎看到一个被说服但还是很伤心的回答:
1、校园独家运营商并不满足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所以不违法,但如果签订了排他协议是另外一回事,然而高校和运营商都不傻,不会留下白纸黑字的书面留存。
2、高校的资产属于高校自己,并不属于学生,所以学生与高校的关系类似于租客和房主,而宽带铺设需要征求产权人的同意,显然,同意哪一家运营商进场施工的决定权在高校处。
3、一人一账号这种是学生租赁高校或运营商网络时的协议规定范畴,如果协议中明确要求一人一账号,那么要么遵守协议、要么不签协议,双方自愿原则;如果协议中并未规定一人一账号,那么提供网络的高校或者运营商存在违约问题,可以通过工信部、消协投诉解决,如不能解决可走法律途径。具体哪一方违约,要看学生和谁签的协议。
综上,虽然不太合乎消费者的感情,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规。自然就不会有人管,同时跟总理要求的提速降费并无强相关。总理的口头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和执行条件,应该以人大、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的文件要求为准。
作者:冠希的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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