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购房
户籍在对应区域已满24个月以上(原户籍在成都市,市内平迁可以累计计算;例如:户籍从青白江迁到金牛区累计为24个月即可为二圈层资格)。
2、社保购房
非成都户籍,可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社保不得超过6个月,中间不能间断。(交社保期间可换公司,以尾月社保缴纳对应区域确定资格区域)
3、户籍+社保
户籍时间无限制,成都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缴纳社保不得超过3个月,中间不能间断。(交社保期间可换公司,以尾月社保缴纳对应区域确定资格区域)
4、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个人连续缴纳本市社保满24个月,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24个月且注册地在拟购房区域所在圈层;
(2)个体工商户为本市户籍,注册地和户籍需在拟购房圈层,同时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12个月。
注: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的社保也可按照公司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条件购房。
5、现役军人和军人退役、转业后购房
(1)入伍前户籍在成都市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所属部队驻扎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军人退役、转业后直接落户我市的,可以在落户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不受落户24个月的限制。
注:军人其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应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对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要求。
6、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
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B(C)卡只能在对应圈层购买,持有“蓉城人才绿卡A卡”购房不受圈层影响,但是他们都不受户籍、社保限制,不过套数必须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
注:高端人才所购住房自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住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户籍在对应区域已满24个月以上(原户籍在成都市,市内平迁可以累计计算;例如:户籍从青白江迁到金牛区累计为24个月即可为二圈层资格)。
2、社保购房
非成都户籍,可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社保不得超过6个月,中间不能间断。(交社保期间可换公司,以尾月社保缴纳对应区域确定资格区域)
3、户籍+社保
户籍时间无限制,成都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缴纳社保不得超过3个月,中间不能间断。(交社保期间可换公司,以尾月社保缴纳对应区域确定资格区域)
4、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个人连续缴纳本市社保满24个月,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24个月且注册地在拟购房区域所在圈层;
(2)个体工商户为本市户籍,注册地和户籍需在拟购房圈层,同时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12个月。
注: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的社保也可按照公司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条件购房。
5、现役军人和军人退役、转业后购房
(1)入伍前户籍在成都市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所属部队驻扎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军人退役、转业后直接落户我市的,可以在落户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不受落户24个月的限制。
注:军人其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应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对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要求。
6、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
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B(C)卡只能在对应圈层购买,持有“蓉城人才绿卡A卡”购房不受圈层影响,但是他们都不受户籍、社保限制,不过套数必须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
注:高端人才所购住房自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住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