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关于抢课
15.1公共选修课
(一)教学管理工作
1.公共选修课上课(含考核)时间为2-15周。任课教师应当于上课(考核)时间内完成选修课的授课、考核、成绩评定等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
2.承担公共选修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和停课。学生必须按选课要求办理选课手续后,方可参与选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同时,学生必须按照选修课教学要求,认真学习选修课程,不得随意缺课。否则,不得参加选修课程考核,不给予记载成绩和学分。
3.公共选修课程教学管理负责人为教务处黄老师,有关选修课程教学和选课等问题,任课教师和学生均可向黄老师咨询,电话:87983355。
(二)学生选课时间、方法和程序
1.选课时间
学生必须于选课时间内选课,逾期不再予以安排选课。每名学生可选两门课程进行学习。
2.方法和程序
①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网址:强智系统
网页链接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本人的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学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②进入个人界面后,点击“选课中心”,进入学生选课中心,看到“公共选修课”后→点击“进入选课”按钮→选择“公共选修课”,出现公共选修课项目;
③点击课程右面的“公共选修课”按钮进行“选定”→完成后点击“确定”;
④选定课程后,将会在下方看到已经选好的课程;
⑤选课后务必留意查看课程项目的提交信息,确认选课成功与否及原因;
⑥要退选课程项目的学生,进入“选课结果查看及退选”-“退选”选定退选课程项目,退选后学生可再按选课程序选修其它课程项目;
⑦退出系统后,学生应重新登录查看正选,以最终确定已选定选修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