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玩具产品的安全卫生,保障儿童生命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7年6月1日起,上述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玩具CCC认证 18813297208朱小姐
自2007年6月1日起,上述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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