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案件律师,139-205-209-01,徐律师,(事务所主任)
招标中的工程量异议问题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于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以及发包方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应当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要求发包人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但如果是在招投标项目中出现漏项问题,应当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并解决,否则中标后将不能对漏项提出异议,法律也不会对漏项引发的工程款予以支持,尤其是《招标文件》中注明“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量的全部费用”,投标人要特别注意。
招标中的工程量异议问题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于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以及发包方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应当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要求发包人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但如果是在招投标项目中出现漏项问题,应当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并解决,否则中标后将不能对漏项提出异议,法律也不会对漏项引发的工程款予以支持,尤其是《招标文件》中注明“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量的全部费用”,投标人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