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辩题很有意义,归根结底是对人类和男女两性的问题,理解了就明白了。
人类是有思想的动物,能去想到“如果”,敢于牺牲眼前换取未来安稳。一夫一妻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制度,这样的制度是用来约束哪一方的行为呢?如果有多夫多妻自由制度,是男人愿意还是女人?这是值得思考的。
所以答案很清晰了,一夫一妻制度——是以牺牲男性的生物本能(男性在性上是渴望征服不同的女性来满足需求,这是本能)来换取社会和谐平衡发展的重要方式,男性在婚姻上作出了本能上的牺牲,后代用“姓氏”这一虚无缥缈的东西来弥补男性在这一方面生理本能的付出,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女性在生理上更专一,对男性依赖是生理本能,也愿意长期和自己愿意的男性长相厮守,所以从这个角度。女性将后代姓氏作为砝码或橄榄枝来安稳男性,将男性对不同女性的征服,转为对一个女性的彻底征服,是弥补男性本能的方式。
从以上两点,如果后代按女性来命名,除非个别男性对女性也特别大的依赖或压力。否则从宏观上讲,对男性上讲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