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8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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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范围
(一)全国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各省<区、市>或国家部委的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 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2. 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 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
(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
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6月3日至6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1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相关事项提醒: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联系方式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见附件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3.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上网卡、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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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范围
(一)全国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各省<区、市>或国家部委的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 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2. 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 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
(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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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6月3日至6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1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相关事项提醒: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联系方式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见附件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3.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上网卡、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