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是根据国家教委、计委、财政部(87)教计字105号文件,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入学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专升本一样,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