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超凡健身一店:京都购物商场四楼
二店:迎宾西路新超凡游泳馆(原水尚)
磁县大骗子(曹雷13315034567,王志强),诈骗犯(曹雷,王志强)公司地址:磁县二环税务局西二百米岳凡贸易
提醒所有磁县人以及来想来磁县承包水尚,以及新超凡游泳项目的投资者,万分警惕,提防此二人
事件过程:
2018年9月初,我和我朋友找到新超凡游泳馆这个项目,当时和房东曹雷见过面,说了我想承包游泳馆的意思。考察几天后,于9月8日签订承包合同,租期五年,每年租金50万,房费季付,并且缴纳五万元房屋押金,计划来年三月份入场做准备工作,因为当时游泳馆门口修路。
2019年2月24号,我们和房东曹雷见面,商量组建销售团队以及游泳馆销售方案事宜,当时曹雷免费为我们提供了三楼作为宿舍,曹雷担心我们卖完会员卡跑路,经协商,我们约定预售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作为风险抵押金。
时间到了三月,按照合同规定,我们缴纳第一季度房租,一共12.5万元,并且开了一个收据,由于我们到五月份游泳馆才开始有收益,所以和曹雷商定,3.4俩月为免租期,不算房费,正式房费从5月份开始。期间我们也组建了一批四十人的销售团队,各项广告宣传费,以及泳池维修各项杂费共计四万多元。
当一切都顺利的时候,我们4月13号做了游泳馆预售,当天效果非常不错,但是这也引起了房东曹雷的眼红,并于当晚以讨论游泳馆销售方案为由,将我们控制在曹雷公司,逼迫我们将当天营业额转入他的卡里,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曹雷的真正嘴脸,来磁县这俩月期间也听过曹雷涉黑,放高利贷!我们外地来磁县做生意,无依无靠,无权无势,当时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15号是给员工开工资的日子,这11万是给员工开工资的,一旦落入曹雷手里,以曹雷的为人,员工工资就没有了,我们硬是没给,结果我们被曹雷扣了一夜。
第二天,也就是14号,当员工正常上班的时候,曹雷才把我们放出来,他带着我们来到游泳馆,告诉我们员工我们要跑路,怂恿员工找我们,让提前发工资,严重影响我们第二天正常营业。试想我们投资了二十多万,第一天营业额才11万,15号又要给员工工资,怎么会跑路,我们当时很无奈,毕竟曹雷在磁县根深蒂固,我们外来人没有依靠,所以经过我们商量,退还了所有会员的钱,并且结算了员工的底薪,不想因为我们和房东的事情,耽误其他无害的人(会员和员工)!我们一直从早上八点忙到晚上十一点,本来等着第二天找曹雷商量房租退还的事情,结果曹雷把我们三楼宿舍所有门锁住,不让我们进去休息,期间我们报了警,警察来了了解了一下情况,协商无果离去,我们想到还有个侧门可以进入,当晚上宿舍拿了东西住了外面宾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追回自己的损失以及员工的损失(员工薪资是由底薪加提成两部分组成,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当该出业绩拿提成的时候,曹雷把劳动成果窃取,而且他们还倒打一耙说我们要卷钱跑路,以此来把我们撵走,自己坐享其成,现在员工他们只发了底薪,每个员工都等着拿工资养家糊口)
另举报,曹雷名下多量豪车,用的都不是磁县当地牌子,多为套牌
本人为此案受害者,愿为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
下图为曹雷本人,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人,不要让这个社会毒瘤去坑害其他人
二店:迎宾西路新超凡游泳馆(原水尚)
磁县大骗子(曹雷13315034567,王志强),诈骗犯(曹雷,王志强)公司地址:磁县二环税务局西二百米岳凡贸易
提醒所有磁县人以及来想来磁县承包水尚,以及新超凡游泳项目的投资者,万分警惕,提防此二人
事件过程:
2018年9月初,我和我朋友找到新超凡游泳馆这个项目,当时和房东曹雷见过面,说了我想承包游泳馆的意思。考察几天后,于9月8日签订承包合同,租期五年,每年租金50万,房费季付,并且缴纳五万元房屋押金,计划来年三月份入场做准备工作,因为当时游泳馆门口修路。
2019年2月24号,我们和房东曹雷见面,商量组建销售团队以及游泳馆销售方案事宜,当时曹雷免费为我们提供了三楼作为宿舍,曹雷担心我们卖完会员卡跑路,经协商,我们约定预售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作为风险抵押金。
时间到了三月,按照合同规定,我们缴纳第一季度房租,一共12.5万元,并且开了一个收据,由于我们到五月份游泳馆才开始有收益,所以和曹雷商定,3.4俩月为免租期,不算房费,正式房费从5月份开始。期间我们也组建了一批四十人的销售团队,各项广告宣传费,以及泳池维修各项杂费共计四万多元。
当一切都顺利的时候,我们4月13号做了游泳馆预售,当天效果非常不错,但是这也引起了房东曹雷的眼红,并于当晚以讨论游泳馆销售方案为由,将我们控制在曹雷公司,逼迫我们将当天营业额转入他的卡里,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曹雷的真正嘴脸,来磁县这俩月期间也听过曹雷涉黑,放高利贷!我们外地来磁县做生意,无依无靠,无权无势,当时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15号是给员工开工资的日子,这11万是给员工开工资的,一旦落入曹雷手里,以曹雷的为人,员工工资就没有了,我们硬是没给,结果我们被曹雷扣了一夜。
第二天,也就是14号,当员工正常上班的时候,曹雷才把我们放出来,他带着我们来到游泳馆,告诉我们员工我们要跑路,怂恿员工找我们,让提前发工资,严重影响我们第二天正常营业。试想我们投资了二十多万,第一天营业额才11万,15号又要给员工工资,怎么会跑路,我们当时很无奈,毕竟曹雷在磁县根深蒂固,我们外来人没有依靠,所以经过我们商量,退还了所有会员的钱,并且结算了员工的底薪,不想因为我们和房东的事情,耽误其他无害的人(会员和员工)!我们一直从早上八点忙到晚上十一点,本来等着第二天找曹雷商量房租退还的事情,结果曹雷把我们三楼宿舍所有门锁住,不让我们进去休息,期间我们报了警,警察来了了解了一下情况,协商无果离去,我们想到还有个侧门可以进入,当晚上宿舍拿了东西住了外面宾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追回自己的损失以及员工的损失(员工薪资是由底薪加提成两部分组成,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当该出业绩拿提成的时候,曹雷把劳动成果窃取,而且他们还倒打一耙说我们要卷钱跑路,以此来把我们撵走,自己坐享其成,现在员工他们只发了底薪,每个员工都等着拿工资养家糊口)
另举报,曹雷名下多量豪车,用的都不是磁县当地牌子,多为套牌
本人为此案受害者,愿为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
下图为曹雷本人,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人,不要让这个社会毒瘤去坑害其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