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不容易,终于有个明白人(
@重游故乡 )啦!看了“情满四合院”和“傻柱”两个贴吧,大多是在讨论傻柱傻、秦寡妇奸,似乎都没往楼主的观察上想!
我是躺在医院病床上看的这部剧,还有病友可以讨论(反正也闲着)。我的病房观点:娄晓娥(出钱)、傻柱(出面)联手以“幸福家园”的名义买下四合院(含类似二大爷家的违章私建),关键问题!房屋产权落在娄晓娥还是何雨柱名下?剧情竟然不予交代;秦淮如的名义是“幸福家园”的法定代表人。试想10~20年之后,四合院里靠邻里亲情维系的老人先后故去,幸福家园只能是商业化运营,那问题就来了:谁说了算?当然是资本和产权呀,况且10年20年后的京城四合院那是天价!所谓的法定代表人不过是一大管家,说好听点是名义上的董事长、实质上的CEO。
咱再说“继承”:假如产权登记在娄晓娥名下,事情非常简单;但假如登记在何雨柱名下就麻烦了:一是四合院成了傻柱和秦淮如的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秦淮如有一半权益(这样秦淮如的董事长就不虚了);二是傻柱百年之后,“非婚生子女”何晓、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秦淮如那仨孩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傻柱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除非!傻柱指定继承、但也只是处分属于他那一半四合院;
另一个问题:如此一来娄晓娥的出资人权益体现在哪里呢?明显有违公平、或是权益侵占。娄晓娥作为拥有香港学历的新时代大学生和“资本家的女儿”,应该没那么笨。
结论:买断四合院后登记在出资人娄晓娥名下、最后何晓成为唯一继承人的可能性似乎是必然!
我瞎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