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算不出来题的时候,总会下意识想到你,我的傲娇鬼。第91天,我还是没有习惯你的离开。
以前他们说,二次的感情走过三年就不会分开了。我们认识1211天了,解聘那天刚好是在一起的第901天,认识你的第1120天。关于你的一切,我记得比什么都清楚。
十四岁的你是个外热内冷的乖孩子,同我截然相反。我以前从不相信会有一个人一直喜欢另一个人从不疲倦。可是这个事情就在我身上发生了。我就这样无脑爱过你这么多天,直至现在。
十五岁的你比十四岁可爱多了。而那个时候,我想变得更好,我打着楚夫人的旗号招摇过市,我给你织围巾,我帮你收拾烂摊子,我为了教你去学做饭……后来我还是在文科普通班,你还是不喜欢我,围巾依然没有织完,**百战百胜,依然会切到手……但我心里的希望从来没有灭。我要陪你去金陵的,只是现在没资格了。
十六岁的你,大抵是喜欢过我的。我生日的前一天,你自称为夫。我们会吵架,错在我的不懂事。补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句太重太重、让我受宠若惊的承诺,我选择相信你能做到,大概当时的你也是。17年的春节,我没有收到很多压岁钱,但是有你陪在我身边。可,我们还是走散了对吧,尽管我所有的朋友都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好多事情你应该都不记得了吧,没事我记得就好。
以前你说过,只有自己变得更优秀,才能遇到更优秀的人。可自从见过你,日月都无光。
你是江直树,我不是袁湘琴。
好想回到十六岁,那个时候你还只是我一个人的傲娇鬼。
“会不会你想起我,然后问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珍惜她。”
“会不会有一天你出现在我身后,蒙住眼说,我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