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生物见闻录吧 关注:68,525贴子:1,888,742

回复:抄袭者名利双收,原创者饿死街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宁夏19楼2017-08-09 20:26
收起回复
    不是唐家三少写的吗?(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8-09 20:52
    收起回复
      然而萌新一脸懵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08-09 21:10
      收起回复
        这个世界的道理其实很简单:“我拳头大,我说话。”(出自天行轶事,青龙女皇58话)


        IP属地:天津23楼2017-08-10 09:06
        回复
          愿大风吹过,吹散十里桃花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7-08-10 09:34
          回复
            恶心,只能说恶心。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7-08-10 09:47
            回复
              我算是经历过类似事件,被抄袭以后的感觉就是想吐,真的恶心。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7-08-10 09:48
              回复
                唉,人把自己从野兽之中提拔出来,却又把同伴驱赶回野兽中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7-08-10 10:11
                回复
                  一个小偷在街上的每户房子都偷了一点儿建材,在一个角落里搭了个小屋子,每个被偷的户主都觉得:我就被偷了一点儿,没影响自己的生机,不必在意。于是小偷被无视了。突然有一天街上各商户发现自己的顾客少了,一调查都被小偷“偷建”的店铺引走了,不仅如此,小偷还把店铺的使用权买给了大商家,一大笔钱。于是,当年无关紧要的“一点儿”成了实惠至极的一大笔,于是商户们集体要求小偷给个说法,至少是一定量的赔偿。小偷已经不是当年的弱鸡了,背后已经有了大佬的支持,对于小商户们的针对不屑一顾,还能反杀一波:我凭本事偷的,为毛要赔?一时纷争不断。
                  围观者皆言:小偷无耻之极。然而如果当他偷第一块砖时,就被暴打一顿而不是无视的话,还会有后面的事吗?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7-08-10 11:13
                  回复
                    谁还记得蔷薇少女那事估计一个结果


                    IP属地:陕西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7-08-10 11:15
                    收起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17-08-10 11:54
                      收起回复
                        气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7-08-10 11:55
                        回复
                          现在自己抄袭自己的书都会上法庭。别说这个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17-08-10 14:06
                          收起回复
                            平生所余,唯文人傲骨。。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35楼2017-08-10 16: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