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市民,现住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南景新村,2017年6月9号在附近5+1便利店买东西,收到50元假钱,是晚上9点多还是10点多的时候,由于晚上又抱着宝宝,又提东西,当时没看并不知道自己收到的是假钱,第二天下午出门去别的店铺买东西店员说我钱有问题,然后才意识到看了是假钱。我直接去5+1店去让其处理,说不是他当班,(因为第一次收到假钱)店员联系同事没有打通,然联系店长,等的时间比较久还没来,于是催店员,然电话挂掉直接打110报警说我在闹事。等了10几20分钟,110那边来人了解一下情况,(我当时更加特别激动,作为一个知名连锁便利店,店长不直接出面调解,直接报110,作为一个消费者这个服务我真的接受不了让我特别气氛,真的是差评差差评)让我们自己协商一下,然店员又电之店长,又等了10几分钟(我抱着一个快两岁的宝宝,宝宝都睡着了)店长来了之后问了下店员,然后听我哭着说了情况后直接叫我大姐,说钱离开之后她们不负责,(我想说我一看比她小还叫我大姐,做为一个店长这个服务,可以想象其他店员的态度有多恶劣,直接急了吼我。)意思是我想敲诈她们。我让他们道歉不道歉。我只能想到投诉他们。真的做这么缺德的事居然还理直气壮的报警。碰瓷碰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