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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 公司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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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交所丁主席:
您好,我们是华夏国际7000股东,是您忠实的粉丝。我们大多数人参与了华夏国际资产包的路演与股权认购都基于对您的信任与崇拜,尤其是“情系中华”的上市路演,我们的耳边至今还萦绕着您那句激昂的“买多多,多多买”的口号,您是多么希望我们华夏股东和华夏公司,与中国文交所,和您一起共享文化产业的盛宴,共创辉煌,共享这份财富啊!对您的崇敬,对您的信赖,让我们在掏出一辈子的积蓄投资华夏时是那么豪爽,那么的不吝啬,那么的深信不疑。可如今,天变了,世道也变了,华夏股东的命运被改写了,华夏股东深陷苦难的深渊。这是为什么?
您又在哪里呢?您的手在哪里?华夏国际的股东的眼神里是多么期盼当年像台上讲话的您,继续给我们信心,给我们力量,给我们一些帮助啊!
我们非常不解,我们和华夏,和中交所,与您,本是命运共同体,可为什么事情出了,您在法庭上的证词是那么对华夏不利呢?华夏国际是中国文交所的一级代理商,您是华夏国际的大家长,我们不解,百思不得其解!
您应该清楚华夏文交所是专业经营艺术品资产包业务的合法企业。经中交所批准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投资,经营艺术品资产包。按规定,普通投资人对艺术品资产包投资要通过华夏文交所商荐进行。而且还是丁主席您亲自授权的一级做市商啊!
丁主席应该清楚,华夏文交所的经营范围,組织结构。华夏文交所在初级阶段与将来发展起来的组织机构变化趋势。企业最初打包上市的艺术品资产包主要是由普通投资人通过华夏文交所商荐进行,但是随着业务发展,华夏文交所的投资主体会逐步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业务开展与管理将趋向更成熟,更严谨与完善。这类企业与组织传销有关联吗?。
4月18日中央深改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要求全国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创业创新,更好调动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目前华夏交所企业家的处境与中央的期待相违背,必须纠正。丁主席和中交所应该有所作为。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问题应依靠工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这是唯一正确的途径。
4月18日,中央深改组同时发布了《关于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事关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要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源头预防,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各自诉讼阶段对非法证据的审查方式和排除职责。从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辩护,审判等各环节,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和程序,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华夏案就是一个冤假错案。将专业经营投资艺术品资产包的企业说成传销组织。丁主席和中交所应该挺身而出加以纠正。
保监会主席,党组书记严重违纪被查,消息一出不到三小时,中国政府网4月9号发布了李总理在国务院的最新讲话,对金融领域的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怠。4月10日中纪委网站在头版转发了该讲话。谁想利用保监会平台搞腐败,注定失败。丁主席,谁想利用中交所合法平台搞腐败,争抢利益同样注定失败。对华夏文交所不实之词一定要排除。
这些形势您比我们清楚,您也知道,两年来,受苦受难的华夏股东从来没有放弃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您和广大华夏股东站在一起,不辜负曾经那么崇拜,信任您的7000股东。即使遇到任何困难,华夏维权一天不成功,一天也不会放弃,一切皆会得到清算。
目前华夏七千股东还在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有关冤屈,一旦法律程序走完,依然使七千华夏股东的权益无门得到合理纠正,华夏股东只能找中交所与华夏公司本身命运共同体的执行者——丁主席您做进一步相关司法上解决办法,行使七千华夏股东合理的明理。期待您的助阵!
2017.4.20
华夏国际七千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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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7-05-11 10:48回复
    常德市公安局和桃源公安局严重违规违法办案
    (一)、在程序上违法。
    1、立案无中生有。本案的常德和桃源公安在没有任何一名投资者报称陈泰霖及其公司侵害其权益的情况下,于2015年3月18日悄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介入调查,4月中旬,才以一名常德市居民张某的举报为由,随后,便匆忙、仓促组织100余人的警察队伍,从湖南常德开往广州市番禺区,对陈泰霖及我司所有在场职员予以控制和羁押,对公司全部财物予以查封或冻结。显然,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本案常德警方系受经济利益驱动而为。
    2、常德和桃源公安无管辖权。陈泰霖先后成立的荣国堂公司和华夏文交所分别在深圳和香港注册,且荣国堂公司在广州设有分公司,其业务活动主要在广东,湖南省常德市仅有公司的少量股民。如果认为本案利用了计算机网络犯罪,那么常德市也不是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或者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因此,湖南省常德和桃源公安并不具备对本案的管辖权,即使真要刑事立案,也应由深圳或者广州市公安机关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才是合法的。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3、越权办案。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见,在工商局没有认为是犯罪移送前,公安机关提前进入是违法的。本案,广东番禺区工商局会同区有关部门与公司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商谈有关整改规范运作问题。从没有认为公司有违法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1-3款对刑事案件的管辖做了一般规定,第4款则对特殊情况明确规定:“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们认为,胡丘陵作为常德市公安局局长、赵勇经侦支队长二人以敛财执法为目的,并由赵勇亲自带队跨省抓捕我公司高管。此时,常德和桃源公安对我公司巨额财产的查封、扣押。在没有掌握公司陈泰霖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竟然对陈泰霖等人罗织传销罪名,并蒙骗检察机关对陈泰霖等人进行批捕、起诉,分明就是为了侵占我公司巨额资金,其行为已经转化为非法侵占。胡丘陵、赵勇作为常德市公安局局长,支队长是决策者,在侵占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樊启斌在侵占活动中积极配合胡丘陵,赵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陈泰霖等人及我公司的经营并未触犯刑法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的情况下,却罗织传销罪名,侵占我公司巨额财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0条第一款。桃源县法院和主审法官熊军积极为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违法行为背书 。我们向中纪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最高法以及各媒体实名举报,请求依法保护我们的财产权利。除了要求湖南省常德市公检法返还冻结、扣押的我公司和陈泰霖等人的财产、赔偿一年多来因我公司停业造成的损失、立即释放陈泰霖及其他被关押的公司高管,以恢复公司的正常营运外,还请求追究其多年违法办案截留资金的去向。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5-1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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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公安强行判华夏国际有罪,难以服众!恳请党中央明查,还华夏7000股民公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5-1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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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华夏国际文交所发展文化产业经济,本是好项目,好公司,利国利民,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却被常德公安非法关停,股民钱财被洗劫一空,实在不得民心!常德公检法目的何在?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5-12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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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公司蒙受巨大冤辱!湖南常德警方不顾基本事实!肆意践踏法律尊严!湖南常德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为由,派大量警力,远赴广州,抓公司董事长陈泰霖及高管,羁押桃源县看守所,并超期羁押,在没有事实根据和虚假理由欺骗检察机关逮捕。规定期限已到,华夏案件不得不在桃源县法院审理。桃源县法院于2016年11月22日-23日,庭审中,法官熊军,野蛮阻止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发言权利,律师关键词语不让书记员记录在案,开庭前多次违规前往看守所动员被告人及四处电话被告人家属,要求被告人认罪并交罚款,以根据交款多少定刑期。公诉人在无以应对辩护人意见时,其表现更让参与庭审的股东瞠目结舌:工作现场,拨弄手机,交头接耳,嚼口香糖,全然不顾庭审严肃性。如此大的案件,匆匆审理,在并没通过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审议情况下,当庭宣判,时间仓促,判决结果荒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常德公检法联手违法违纪,关停我公司企业,扣押公司财产6000余万,判公司董事长和高管10年,8年等刑期,致7000股东血本无归,公司倒塌。
          求助政府做主,严查涉案当事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我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罗织罪名,侵占巨额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70条第一款。桃园县法院和主审法官熊军积极为公安和检察机关错误的遮掩及违反行为背书,并在审理当中明显偏袒一方,掩盖罪行,情节及其恶劣。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5-1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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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华夏国际文交所发展文化产业经济,本是好项目,好公司,利国利民,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却被常德公安非法关停,股民钱财被洗劫一空,实在不得民心!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5-13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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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常德桃源公检法与当地利益集团勾结,为搞地方创收敛财,刻意歪曲事实,强加罪名,侵占老百姓血汗钱和公司财产。


              11楼2017-05-1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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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常德桃源公检法与当地利益集团勾结,为搞地方创收敛财,刻意歪曲事实,强加罪名,侵占老百姓血汗钱和公司财产。


                12楼2017-05-1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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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政府做主,严查涉案当事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我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罗织罪名,侵占巨额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70条第一款。


                  13楼2017-05-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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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政府做主,严查涉案当事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我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罗织罪名,侵占巨额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70条第一款。


                    14楼2017-05-16 22:40
                    回复
                      求助政府做主,严查涉案当事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我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罗织罪名,侵占巨额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70条第一款。


                      15楼2017-05-1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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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渴望公平正义,讨回血汗钱


                        16楼2017-05-1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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