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您好:
就您网上发布的《一次让人心碎的同志伤害庭审》,我站在A的立场和当事人实际发生过程的角度,向您和读者公众们澄清以下三项事宜:
1.您提出的主张“B宗庆斌可以告A”恶意诽谤伤害罪,这个条款A方在2016年10月初张贴的《中年网络主播害人精》和10月28日张贴的《宗庆斌真实信息资料》时,A方已考虑到,并在2017年3月9日庭审时,盼望B方委托律师和法庭,就此问题进行审理和真相澄清。遗憾的是B方并未就此拿出证据,法庭和公诉人也未就此追究审理。(批注:B方一直隐瞒真相和出具不带公章法律效力的医院诊断证明,来澄清自己和状告A方)。
2.您眼中的本次律师是傻B。这个观念完全偏颇!律师只是一种谋生的社会职业,可以挑选有价值的案件进行服务。而本次案件的复杂性就在于是同性恋、艾滋病、刑事案件等综合因素构成,律师出庭和答辩甚至费用和名声上都有诸多不便。再说到公检法对同性恋者、艾滋病患者和感染问题,也是有各种歧视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因而,作为社会成员的同志和患者们要具备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来面对这一切。
3.您认为心碎和受害方最大的是家人孩子。这个观点我不反驳但要强调的是:同性恋者不可耻,可耻的是借着同性恋身份欺骗为害社会!艾滋病患者不可怕,可怕的是故意恶意传播为害社会。那么,这次庭审最让人心碎的是:宗庆斌这个B并未伏法认罪和悔过,而让其妻子齐宗莲受罚。而A要面对长路漫漫的公安取证和法律上诉的以后,和带着伤残的髌骨骨折和终身的艾滋病治疗。这些才是本次庭审的受害主体,而家人和孩子只是社会负面影响的受害方。
以上三点之所以提出基于以下考虑:
一,您是天津地区艾滋病公益组织的负责人,您对本地区患者情况和艾滋病传播感染情况,相对最为了解和具有发言权。警戒同志患者呼吁社会关注理解,才应该是您及公益组织的宗旨吧?!
二,同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发生,病症防疫和监测治疗,是每个同志患者和社会公众应该重视的问题。而对于像宗庆斌这个B的欺瞒家庭和欺骗同志的害人精,应该坚决勇敢的站出来,与这样丑恶阴险之人做斗争,防止更多的同志和家庭,被这样的害人精祸害!
以上的想法和说法有不妥之处请谅解,勇哥,祝您及天津的公益组织成员们身体健康,事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