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办、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假期安全四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学校总值班设在主楼116室,电话5687346。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假期安全四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学校总值班设在主楼116室,电话5687346。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