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上记述有『以~为对象』或『选择』的效果是取对象效果。对象的选择是在该效果发动时进行。即使该效果被无效的场合,取过对象的事实也不会改变。但是,该效果的发动被无效的场合,则不能取对象。
●在取对象效果处理的时候,该对象发生场所移动的场合,如果该对象不是移动到适当场所的场合,则效果不适用。而且,以2张以上卡为对象的效果,在处理之前有1张发生场所移动的场合,没有特殊条件的情况下对剩余的卡效果仍适用。
例:以场上的卡片2张为对象的「神鸟攻击」发动的场合,如果连锁该效果发动别的卡的效果将作为对象的其中1张送去墓地时,「神鸟攻击」的『选择的卡破坏』效果对剩下1张适用。
●不能以持有『不会成为效果的对象』的效果的卡为对象发动效果。在以某张卡为对象发动效果之后,该卡适用『不会成为效果的对象』效果的场合,因为已经取过对象所以之后效果正常适用。
例:以怪兽为对象对方发动『场上存在的1只怪兽回到持有者手卡』的「强制脱出装置」,自己对同一怪兽连锁发动「安全地带」的场合,该怪兽在适用『选择的怪兽不会成为对方的效果的对象』的效果之后,由于已经成为「强制脱出装置」的效果对象,所以之后处理正常进行,该怪兽回到手卡。
4.2.3.3.1 不取对象的效果
●以下的效果是不取对象的效果的例子。
•涉及卡组或双方手卡等非公开场所的卡的效果。
•涉及效果适用范围中的全部卡的效果。
• 『随机选择』等,在该效果发动时不知道会涉及哪张卡的效果。
•记述有『选』,并在该效果处理时选择效果适用范围的效果。
例:「古遗物-微怒剑」的『对方回合中这张卡特殊召唤成功的场合,选自己场上盖放的最多2张卡破坏。』效果在特殊召唤成功时发动,之后在效果处理时选择盖伏的卡,是不取对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