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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你家孩子排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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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6年各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出台,最新的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也已确定。今天上哪学小乐子就倾囊而出,盘点一下魔都中心城区的幼升小统筹排序录取顺位现状,大家慢慢看哦~
众所周知,上海自2015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口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各区加强了户籍管理与区域入学政策的有效对接。招生工作方面,也都秉承“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方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而在今年各区公布的招生方案公布中,不仅徐汇、黄浦和浦东加入了“五年一户”的大军,各区的统筹排序事宜也有部分变动:
徐汇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浦东新区
本区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017年起,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等统筹安排入学。
黄浦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对于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情况,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闵行区
闵行虽然没有明确加入“五年一户”,但还是特别针对“人户一致”“人户分离”情况作出了指示:
公办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为主,按招生范围划分和区域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在区域内入学。
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等情况参照本区人户分离回居住地就读办法。本市户籍居住在闵行区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可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新静安区
随着最新招生方案的落地,静安闸北教育政策正式统一。区教育局会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如符合条件的对口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对于“人户分离”的情况,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可参见《2016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虹口区
选择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小学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016年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杨浦区
2016年杨浦区仍然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区教育行政部门会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对口入学。
长宁区
一、 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 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队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普陀区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2016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IP属地:上海1楼2016-03-10 12: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