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应从如下几方面来界定:
第一、从被引用作品是否属于已经发表的立法来看。"适当引用"的应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尚未发表的作品,不得引用,否则,就是抄袭。
第二、从是否尊重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来看。"适当引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指引用他人作品不得因此而侵害被引用作品著者权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及经济权利。
第三、从引用的目的来看。"适当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
第四、从被引用部分作品内容的"质"与"量"上来看。(1)从量上看。"适当引用"必须是以介绍、评论、说明问题为目标,注明了出处,而且,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但是,引用他人作品内容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要有限度。如果引用的数量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使作品失去了独创性而成为抄袭之作。(2)从质上看,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具体篇幅,数字上符合规定,但是,引用部分构成被引用作品主要内容或实质性内容的,也属于抄袭行为。所以,在判断是否属于"适当引用"时必须把"量"与"质"统一起来,作综合的分析。
所以,各位玩过本境系列和SP这个抄袭组任意一部作品的人,不妨把SP抄袭的作品和被抄袭的原作都玩过之后,联系起来分析一下,就能知道SP-TIME的作品现在被外界评价为严重抄袭,也是一点都没冤枉他们了,因为他们确实在抄袭,而且还是严重抄袭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