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彼云。眼是不可见有对色。故不自见者。
若尔眼体既不為他所见。云何能见他。
如百论言。四大非现见。云何生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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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卷第三 分別瑜伽品第六
善男子。
如依善瑩清淨鏡面,以質為緣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行影像顯現。
如是此心生時,相似有異三摩地所行影像顯現。
世尊。若諸有情自性而住,緣色等心所行影像,彼與此心亦無異耶?
善男子。亦無有異,而諸愚夫由顛倒覺,於諸影像不能如實知唯是識。
作顛倒解。
...
能取義者。謂內五色處,若心意識及諸心法。
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取義亦所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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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為、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若不共者:所緣」。這個「謂一切法」,這是不共前五識的。
把前五識所緣也包括在內了,叫做「謂一切法,如其所應」。
「若不共者所緣」,就是不共於前五識的,前五識不能緣這個心法的;
但是心、意、識也是能緣的。這個所緣的是什麼呢?所緣慮的境界是什麼呢?
「即受、想、行蘊」,這個色蘊,
包括聲、香、味、觸都在色蘊裡面,這是共於前五識。
這個「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前五識所不緣,所不能緣的。所以這是心、意、識所緣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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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次破识见类。前可知故言眼不自见。既不自见。故知无性空也。
色不自名者。色体无心不自言。色对眼彰自。假吊色名。故知无性也。
心无形质者。心若有体应有所在。
若言在内不应缘境方生。
定居其外则身内无心。应同木石。
内外推求莫知其所岂有形质也。
故起信论言。心无形求十方求之终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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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所緣緣論》:
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云何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
此內境相既不離識。如何俱起。能作識緣
決定相隨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境相與識定相隨故。雖俱時起亦作識緣。
因明者說。若此與彼有無相隨。雖俱時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
或前識相為後識緣。引本識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違理故。
《唯識二十論述記》:
雖不親緣既許有體。何得名唯識
答成唯識論第七卷說。非唯識言但說一識。
若唯一識無他等者。何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
故唯識言。有深意趣。
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
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
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
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若如是知唯識教意。便能無倒。善備資糧。
速入法空。證無上覺。救拔含識生死輪迴。
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應信一切唯識。
知清辨等。所執皆非。由撥依他圓成無故。
中邊論中。慈氏尊說。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由此故知。說唯識者。契中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