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詔賜內直長上諸班緡錢有差。
乙巳,樞密院言:皇城使、登州防禦使、陳州鈐轄令晏【九】等一十八員皆以宗室換授外官,嘉祐、治平年例無遺賜。詔各依宗室官序支賜。
太常寺言:「治平四年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遇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今景靈宮神御殿已行上食,其太廟朔望薦食自當寢罷。」從之。
丙午,分遣使臣二十一人齎詔告諭諸道。
詔三省、樞密院各歸治事,更不止宿。(御集十二日,詔自十三日後,更不止宿。)
丁未,詔尚書省權於門下、中書省治事。
己酉,以皇帝即位,分遣三省官奏告天地、社稷、宗廟,內臣分詣諸神祠【一○】。
壬子,詔應該登極赦官員犯自盜贓已上及強盜凶惡,除犯巨蠹者,並令具案以聞。
禮部言,大行皇帝山陵,宜依治平四年故事,靈駕所經由地分及西京城內,俟神主到京日,方許開樂。從之。
甲寅,上御迎陽門聽政,見百官,瞻大行皇帝像於集英殿。宰臣等及文臣御史、武臣橫行已上,以次升殿舉哀,盡哀而退。
乙卯,三省、樞密院言:「按儀注:未釋服已前遇隻日,皇帝御迎陽門,日參官並赴起居,依例奏事。每五日,遇隻日於迎陽門垂簾,皇帝坐于簾內之北,宰臣執政官升殿奏事,權屏去左右侍衛。有機速公事,並許非時請對及賜宣召。禮部、御史臺、閤門奏討論故事,詳定御殿及垂簾儀,每朔、望、六參,皇帝御前殿,百官起居,三省、樞密院奏事,應見、謝、辭班退,各令詣內東門進牓子。皇帝雙日御延和殿垂簾,日參官起居太皇太后,移班少西起居皇帝,並再拜。三省、樞密院奏事,三日已上四拜【一一】,不舞蹈。候祔廟畢,起居如常儀。簾前通事以內侍,殿下以閤門。凡軍頭司引呈公事,可以權付有司者,續具條奏。吏部磨勘奏舉人,垂簾日引。應見、謝、辭臣僚遇朔、望參日不坐,並先詣殿門,次內東門,應臺賜者並門賜【一二】。」從之。
丙辰,上御迎陽門幄殿,同太皇太后垂簾,宰臣、親王已下合班起居。常制分一十六班,至是合班,以閤門奏請故也。
戊午,髃臣上表請御正殿,批答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己未,太中大夫知樞密事韓縝、門下侍郎章惇、中書侍郎張璪、同知樞密院事安燾並為通議大夫,中大夫尚書左丞李清臣為太中大夫。
詔雍王顥、曹王頵賜贊拜不名,五日一朝見,如大長公主之儀。
詔李憲已罷入內副都知,其見領職任,並改差入內押班梁從吉。
詔太皇太后父魯王遵甫,宜避名下一字,餘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中書省奏:「應今年正月九日赦前衝替人,並以事理輕重遞減。其差替者,並與差遣。赦前衝替而赦後定輕重者準此。其三月二日、六日兩次赦前犯者,並依此遞減。」從之。
刑部言,敘用人不得併□兩官,今來連遇三赦,乞依赦□用,便與盡三赦合□之官,從之。
兵部侍郎許將、給事中兼侍讀陸佃、秘書少監孫覺並權知貢舉,以遺火再試也。
樞密院言,欲自今年降下緣邊事稍重者,並與三省同進呈。從之。
大行皇帝遣賜西蕃董□金帶、錦衣、銀、帛、茶等,令李憲以蕃字書,選使臣齎賜。
乙巳,樞密院言:皇城使、登州防禦使、陳州鈐轄令晏【九】等一十八員皆以宗室換授外官,嘉祐、治平年例無遺賜。詔各依宗室官序支賜。
太常寺言:「治平四年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遇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今景靈宮神御殿已行上食,其太廟朔望薦食自當寢罷。」從之。
丙午,分遣使臣二十一人齎詔告諭諸道。
詔三省、樞密院各歸治事,更不止宿。(御集十二日,詔自十三日後,更不止宿。)
丁未,詔尚書省權於門下、中書省治事。
己酉,以皇帝即位,分遣三省官奏告天地、社稷、宗廟,內臣分詣諸神祠【一○】。
壬子,詔應該登極赦官員犯自盜贓已上及強盜凶惡,除犯巨蠹者,並令具案以聞。
禮部言,大行皇帝山陵,宜依治平四年故事,靈駕所經由地分及西京城內,俟神主到京日,方許開樂。從之。
甲寅,上御迎陽門聽政,見百官,瞻大行皇帝像於集英殿。宰臣等及文臣御史、武臣橫行已上,以次升殿舉哀,盡哀而退。
乙卯,三省、樞密院言:「按儀注:未釋服已前遇隻日,皇帝御迎陽門,日參官並赴起居,依例奏事。每五日,遇隻日於迎陽門垂簾,皇帝坐于簾內之北,宰臣執政官升殿奏事,權屏去左右侍衛。有機速公事,並許非時請對及賜宣召。禮部、御史臺、閤門奏討論故事,詳定御殿及垂簾儀,每朔、望、六參,皇帝御前殿,百官起居,三省、樞密院奏事,應見、謝、辭班退,各令詣內東門進牓子。皇帝雙日御延和殿垂簾,日參官起居太皇太后,移班少西起居皇帝,並再拜。三省、樞密院奏事,三日已上四拜【一一】,不舞蹈。候祔廟畢,起居如常儀。簾前通事以內侍,殿下以閤門。凡軍頭司引呈公事,可以權付有司者,續具條奏。吏部磨勘奏舉人,垂簾日引。應見、謝、辭臣僚遇朔、望參日不坐,並先詣殿門,次內東門,應臺賜者並門賜【一二】。」從之。
丙辰,上御迎陽門幄殿,同太皇太后垂簾,宰臣、親王已下合班起居。常制分一十六班,至是合班,以閤門奏請故也。
戊午,髃臣上表請御正殿,批答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己未,太中大夫知樞密事韓縝、門下侍郎章惇、中書侍郎張璪、同知樞密院事安燾並為通議大夫,中大夫尚書左丞李清臣為太中大夫。
詔雍王顥、曹王頵賜贊拜不名,五日一朝見,如大長公主之儀。
詔李憲已罷入內副都知,其見領職任,並改差入內押班梁從吉。
詔太皇太后父魯王遵甫,宜避名下一字,餘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中書省奏:「應今年正月九日赦前衝替人,並以事理輕重遞減。其差替者,並與差遣。赦前衝替而赦後定輕重者準此。其三月二日、六日兩次赦前犯者,並依此遞減。」從之。
刑部言,敘用人不得併□兩官,今來連遇三赦,乞依赦□用,便與盡三赦合□之官,從之。
兵部侍郎許將、給事中兼侍讀陸佃、秘書少監孫覺並權知貢舉,以遺火再試也。
樞密院言,欲自今年降下緣邊事稍重者,並與三省同進呈。從之。
大行皇帝遣賜西蕃董□金帶、錦衣、銀、帛、茶等,令李憲以蕃字書,選使臣齎賜。